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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保护知识产权是国策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7日 14:52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4月26日是第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国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首次举办了保护知识产权大型展览,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我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果。温家宝总理在参观时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 “只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保护知识产权就一定能够深入人心,就能够在中国形成一个法制完备、严肃执法、监管有力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总理的讲话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方向。

  知识产权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财富,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也是国家综合国力强大的体现。为了创造一项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其他人却信手拈来拿来使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保护知识产权不但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也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文明国家的标志。

  应当承认,当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形势非常严峻。原因很多,主要是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还没有树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不规范,有关法律尚不完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创造、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亟待增强,我国全民的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等等。由此,也受到了西方国家的指责和压力,有的企业惹上了官司。最近香奈尔等五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起诉北京秀水市场售假的商户和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并赢得了围剿假名牌之战的最终胜利获得了10万元的赔偿。

  实际上,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作为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兑现,中国需要保护知识产权,但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对本国利益的维护,中国同样需要保护知识产权。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几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如作为我国第一个高新技术出口化妆品“普兰娜”被俄罗斯和波兰抢注;“海信”在德国被抢注、 “康佳”在美国被抢注、“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河南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抢注、云南卷烟品牌“阿诗玛”、“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等等,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教训深刻。

  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是大势所趋,中国已经行动了20年,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198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现代化的专利制度在我国建立。最近,首次举办保护知识产权大型展览;颁布《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中国信息产业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联想斥资十二亿美元购买微软正版软件;中国商务部共处理了超过24000宗商标权侵权案,发出了1.57亿元的罚款。同时,警方关闭了24条非法光盘生产线和2960个地下印刷工场,缴获和销毁1.67亿件盗版音像制品。

  胡锦涛总书记在参观美国微软公司总部时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党中央作出了利用15年的时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拥有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激发中华民族创新能力,才能使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步入科学发展轨道。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缺乏核心技术,缺乏知识产权,缺乏创新能力的企业,是没有发展潜力的,引导和监督企业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环节。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从娃娃抓起,让他们从小就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并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层面来认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这不是看别人的眼色的临时之举,而是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明天发展的又快又好的长久基本国策。(作者:晨曦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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