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绑架一名年仅1岁4个月的美国籍儿童,勒索300万赎金,昨天5名男子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指控,2001年7月,被告人曾伟雄以他人欠自己老板300万元为理由,要求黄强帮助绑架债务人的女儿来追讨这笔巨额欠款,并许诺事成之后将给予黄强100万元的“红利”。随后,曾伟雄又以10万元的好处费,纠合了廖炎球参与绑架,专司司机一职。8月3日,曾伟雄召集黄强、廖炎球两人来到江门市一家大酒店,密谋绑架的具体分工。黄强又以酬金1 0万元找到被告人蒙耀阳和何风,作为帮凶。
9月初,曾伟雄、黄强和廖炎球三人再次密谋,决定将绑架目标锁定在伍某1岁多的儿子(美国籍)身上。10月7日晚7时许,当伍某和女儿、儿子上到二楼时,蒙等三人冲出将伍某及其女儿捆绑并封口,抢走了其年仅1岁4个月的儿子。临逃离,三名被告人将一张勒索港币300万元的纸条塞给了伍某。其后,在曾伟雄指使下,黄强在广州、肇庆等地通过邮寄书信和打电话的方式向伍某勒索200万元港币。11月2日至5日,警方将上述5名被告人抓获,并成功解救了人质。
在昨天的庭审中,上述被告人对指控主要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于分工等细节存在不同看法。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刘学兵、通讯员丁成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