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湖市警方近日对一名敲诈勒索学生的犯罪嫌疑人宣布处理决定,表明了几个警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决心。
犯罪嫌疑人金鑫,男,1982年11月生,无业人员。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在平湖市新埭集镇或新埭中学周围,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威胁等手段,先后敲诈多名新埭中学学生,涉案价值数千元,影响恶劣。经平湖市公安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但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为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向10多名学生敲诈勒索都屡屡得逞了呢?
平湖市公安局新埭刑侦队队长朱勤明说,从我们调查情况看,这十几名学生受害以后,没有一个主动和学习老师或班主任联系,或者主动到我们公安机关报案。从这些事件本身来看,我们新埭中学的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没有运用手中所掌握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再一个由于学生没有及时报案,给我们公安机关破案带来了困难,使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在最短的时间里抓捕归案。
金鑫案件爆发后,学校及时组织了老师护校队,在周六、周日学生放学和返校的必经路段巡逻,并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以免更多的学生遭受侵害。同时也有学生开始勇敢地站出来揭发社会不良青年对他们的敲诈勒索。学生们认为,公安机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决定,既是对不法分子的震慑,也是鼓舞全校师生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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