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北京提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标准  
07月17日 23:48

    北京提高下岗职工生活保障标准:即从今年7月1日起,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基本生活保障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18.6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4.38元(含5元独生子女费)。

    《北京日报》报道说,据了解,此次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自7月1日起,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由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326元;符合享受独生子女费条件的下岗职工原待遇标准不变,仍维持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

    在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调整中,养老、失业保险以北京市200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北京市200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缴纳。具体为:养老保险费由每人每月103元,提高到113.1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每人每月97.44元,提高到111.58元;失业保险费由每人每月8.24元,提高到8.7元。



责编:王京 来源:新华社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