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垄断中巴客运行业 7名黑社会犯罪分子伏法   
08月15日 16:37

    中国广播网消息: 13号,最高院督办的王崇义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浙江宁波宣告终结。7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7年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判决追缴该组织的违法所得170万元。

    1998年9月,王崇义和王国祥(另案处理)等人为达到控制宁波至慈溪中巴客运行业的目的,利用当时众多慈甬线中巴车车主希望有一个较好营运秩序的愿望,纠合俞忠革、虞绍华、俞旭东、郭永来等人非法建立“慈溪慈甬客运片组”,由王国祥任组长,王崇义任副组长,两人分别负责管理“慈溪慈甬客运片组”宁波片和慈溪片。该组织成立后,垄断了慈甬线中巴客运行业,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他们巧立名目,以缴纳管理费、过境费、过户费等为由,向中巴车主非法敛取巨额钱财达170余万元,同时为寻求保护,又以各种方式与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联络感情”。除此之外,该组织的有关人员还欺压群众,随意殴打他人。俞忠革还经万立江联系,以2300元的价格向他人买了支具有杀伤力的仿转轮手枪。

    今年6月19日,浙江省慈溪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主犯王崇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主犯俞忠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万立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以虞绍华等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决追缴违法所得170万元人民币。宣判后,王崇义等6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经审理,宁波中院维持对王崇义、俞忠革等5被告人的判决,因郭永来、陈特立在二审期间有立功表现,遂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责编:千寻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