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的15个月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2.9亿元,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高达2950万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岳阳市召开声势浩大的宣判执行大会,案发时为湖南省建国以来第一大税案,同时也是湖南省第一起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邹东凡、杨姣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一张假发票牵出惊天税案
1996年5月22日,一张开自辽宁省大连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引起了岳阳市国税局征管科工作人员的注意。这张发票票面载明购货单位为长沙荣达岳阳物贸中心(以下简称荣达中心),销货单位为大连市宝达工贸开发公司。持这张票的人是荣达中心经理游次槐,游同时持购货合同以及给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开具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表,要求代开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人员对这张发票进行了电脑鉴定。鉴定结果令人大吃一惊,这张发票没有行业密码,是张彻头彻尾的假票!
经当地公安、税务部门联合初查发现,荣达中心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和大头小尾的问题,并且与岳阳市亚华工贸公司经营部(以下简称亚华经营部)经理邹东凡有关联。办案人员又对亚华经营部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审查,发现这家经营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比荣达中心要严重得多。
6月7日,犯罪嫌疑人邹东凡被抓获。在邹身上,办案人员搜出了“岳阳市城陵矶物资供应站”(以下简称城陵矶供应站)的税务登记证,遂对这一供应站进行调查,本案的另一个主要犯罪嫌疑人杨姣文浮出水面。干警们发现,城陵矶供应站是一个无资金、无场地、无货源的“三无”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杨姣文先后在岳阳市原郊区税务分局领取过三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很短的时间内填开了价税合计金额达2.3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嫌疑极大。6月11日,杨姣文被抓获归案。至此,这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公安机关经过审讯和广泛的调查取证,查实邹东凡、杨姣文二人自1995年3月至1996年6月,在短短的1年零3个月时间里,采取承包公司、自设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骗取其他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在没有物资交易,也未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95份,虚开总金额达2.9亿多元,总税额达4900多万元,价税合计达3.4亿多元,案发后因无法追回而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达2950多万元。此外,邹东凡、杨姣文还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虚开税额大约2078万元。此案案发时,为建国以来湖南省第一大税案,案情惊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
疯狂犯罪走向毁灭深渊
出生于1946年的邹东凡本是岳阳县渭洞镇桂丰村的一个普通农民。比邹东凡小9岁的杨姣文是岳阳县熊市乡郭家村人。
1994年,在河南新郑做生意亏得一塌糊涂的邹东凡又回到岳阳,恰巧租住在杨姣文的表兄彭某某家。杨姣文时常到其表兄开的米粉店里来帮忙,一来二往就和邹东凡勾搭成奸,非法同居。
1995年初,杨姣文经人介绍了解到岳阳电磁铁厂老干办下属的亚华工贸公司经营部可以承包。邹东凡从杨姣文手里借了1.2万元钱交了承包款,亚华公司也于同月28日为经营部办妥了税务登记证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自此,邹东凡、杨姣文两人的“发票生意”正式“开张”。
邹东凡承包了亚华经营部后,只在公司摆了张桌子,就催着聘请来的会计黄某某到岳阳市原郊区税务分局领购了一本25份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邹拿到这本发票后,马上邀约杨姣文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南下广东。在潮阳峡山,邹东凡在既无物资交易,又与票面上购货单位无经济往来的情况下,亲自执笔为四川省锦竹、什邡、德阳等地的公司虚开了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19万多元,税额3万多元,价税合计22万多元。邹按票面金额的2%收取了3300元“开票费”。邹东凡回岳阳后到郊区税务分局上交了500元税款。初次作案,邹东凡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2800元,这使他确信“发票生意好做,钱来得快”。
尝到甜头的邹东凡胆子更大了。回岳阳后,邹东凡要会计于4月21日又领购了一本千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次与杨姣文乘火车窜至潮阳峡山,经人介绍,邹东凡执笔填开了2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总价额1900多万元,税额300多万元,价税合计2200多万元。邹收取开票“手续费”3.5万元。
两次作案得手后,邹东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更加无所顾忌。他授意会计先后从税务局领购4本千万元版、2本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三次前往潮阳峡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份,总价额达3100多万元,税额530多万元,价税合计3600多万元。邹获赃款6.9万余元。
见邹东凡“发财致富”如此容易,杨姣文心里也蠢蠢欲动。1995年7月6日,在工商营业执照尚未过户到原郊区工商局的情况下,杨姣文的城陵矶供应站竟然在郊区国税局办妥了税务登记证并同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次日,杨姣文就在郊区国税局领购了一本25份百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杨迫不及待地打电话找到邹东凡,告诉他发票已到手。邹东凡当天即赶到岳阳,两人带着城陵矶供应站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种印鉴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心急火燎地乘飞机窜至广东。邹东凡执笔给重庆、北京、潮阳、兰州等地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虚开总价额7200多万元,税额1200多万元,价税合计8400多万元。此后,杨姣文又先后从郊区国税局领购二本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各25份),与邹东凡一起窜至广东,虚开发票34份,虚开总价额达1.3亿多元,税额2200多万元,价税合计达1.5亿多元。回岳阳后,邹、杨共得赃款19万余元。
除了自办公司直接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开、贩卖以外,杨姣文、邹东凡还凭借他们的如簧之舌或以金钱相诱惑,从岳阳市制药三厂群隆物资经营部、岳阳市岳华物资总公司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虚开总价额3188余万元,税额542余万元,价税合计3730余万元。
邹东凡、杨姣文骗税案案发后,有关部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邹东凡、杨姣文的具体犯罪事实。
多行不义必自毙。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邹东凡、杨姣文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邹东凡、杨姣文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邹东凡、杨姣文不服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邹、杨二犯的死刑判决。(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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