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报消息:近日,北京东城工商分局北新桥工商所依法对某文化信息咨询中心以招收演员为名,诱使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费用的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同时退还所收李大爷的培训建档费160元。
原来,退休人员李大爷等3人,退休后在家想老有所用,将生活过得充实些,当看到一本杂志上刊登的“某文化信息咨询中心的剧组即将开机,急聘群众演员,年龄不限”的广告后,心想这既能当演员上电视,又可以挣点儿钱,可谓一举两得,于是就去报了名。在每人交了50元的报名费、经过一番测试后,该中心让李大爷交了160元的培训建档费,并签订了“一年推荐5部戏,收入20%交给该中心,80%归个人所有”的合同。可是一等就是半年,该中心一次都没有与李大爷等3人联系拍戏。李大爷3人找到该中心交涉,要求如果目前没有演出机会,希望能够退钱,但对方给予的回答却是“退钱不可能”。
在经过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李大爷越来越觉得这钱交得有点冤,于是将该文化中心投诉到了北新桥工商所。
经过工商人员的调查发现,该中心其实并没有与任何剧组建立联系,他们打着招收演员的旗号,发布虚假广告,诱使李大爷签订合同,违反了《合同法》中“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的有关规定,中心应无条件退还李大爷所交的所谓的建档费用。(本报见习记者 廖爱玲 通讯员 罗伟 马宏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