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环保局结帮受贿正副局长均被判刑
央视国际 (2005年05月18日 10:15)
新华社杭州5月18日专电(张萨德 傅丕毅)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市环保局局领导受贿窝案公开宣判,湖州市环保局局长、副局长分别因受贿罪被判处七年和十年有期徒刑。
2005年3月下旬,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在该市环保系统一举破获了一起现职领导干部受贿窝案。4月18日,湖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安健、副局长苏月来被湖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该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童国权也被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根据湖州市检察院侦查、起诉并经法院确认,王安健、苏月来从1998年到2005年春节期间,利用主管、分管环保测评项目审批以及人事安排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在该局所属的全民事业单位——湖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转制前后,非法收受转制前的所长乔某和转制后的法定代表人沈某送给的现金,其中王安健收受16万余元,苏月来收受10万余元,均已构成受贿罪。
据司法机关介绍,在检察机关侦查、起诉和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王安健对自己的罪行有深刻的反省和悔罪,不仅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情节,而且在各诉讼环节都能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罪行,从而被法院减轻处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苏月来却抱着侥幸心理在各诉讼环节千方百计抵赖,结果反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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