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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质量报告]劣质口服液“变脸”上市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3日 12:39 来源:

  CCTV.com消息(新闻30分):许多人曾经尝试通过服用口服液调节人体机能,改善亚健康的状态。吉林长春的王女士近日就购买了一种标注有多种名贵中药配料的口服液。但是服用后,不仅没有什么效果,还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反应。

  这种口服液声称对肾亏腰痛、神经衰弱和风湿性关节炎等许多症状都有显著的保健作用。王女士发现,口服液里有明显的絮状沉淀物,并且口感辛辣。

  【同期】王女士:用完之后没有任何效果 最明显的症状就是拉肚子 还有恶心 头晕

  执法人员对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展开了调查,在江西南昌找到了口服液的生产厂家。

  【同期】江西洋溢保健制剂有限公司配料员 万五妹:盒子肯定要做得好啊看 消费者才会买 对吧 让消费者认为这个吃得好啊

  这种口服液是否含有名贵中药成分?对人体是否具有厂家所说的多种保健作用呢?详情请收看我台新闻频道今天中午12点半播出的《每周质量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鉴别六类常见违法保健品广告

  针对保健品宣传中存在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专家今天提醒消费者,注意鉴别六类常见违法保健品广告。

  这六类违法广告的特征是:含有绝对化或最高级的语言;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 病症全无”等承诺;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 ;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或刻意夸大渲染人体的某种不良健康状况,声称可以改善这种状况。

  据了解,经相关部门审批获准刊登的广告内容已经输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数据库,消费者可以登录查询相关广告信息,刊播的内容与审批不符就是违法广告。

责编:刘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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