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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信息公开 传言自破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1月22日 15:45 来源:CCTV.com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从20日中午开始,在社会上和网络中一直有哈尔滨市近期将发生地震的传言。昨日,黑龙江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刘丹明确表示,这一说法是谣传,黑龙江省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哈尔滨市发生五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非常小。根据黑龙江省建筑物的情况,发生五级地震不会造成大的破坏,广大市民不必恐慌。(2005-11-22《新京报》综合《生活报》等多家媒体消息)

  对于地震这个至今尚不能十分精确的预测且破坏力极强的自然灾害,对于老百姓来说,不管什么渠道,一旦有此信息必然会引起心里恐慌。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黑龙江省地震局新闻发言人刘丹分析说,这次哈尔滨将发生地震的传言,可能和“7•25林甸地震”后黑龙江省加大对地震知识的宣传力度和加快各市(地)地震台、网建设有关,可能是人们对省内加大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种误解,当然也不排除和个别专家、学者发表的个人观点有关。

  传言也有不同性质,要是有人恶意传言,那就是故意制造混乱,别有用心。如果排除恶意传言,真的像新闻发言人刘丹分析的那样,那就是工作上的问题了。好在黑龙江省地震局出面向公众做出解释,澄清哈尔滨市近期不会发生地震,社会上的说法是传言。但笔者认为,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也应从这起风波中吸取教训。

  第一,发现传言苗头应主动向社会传达政府的声音。从报道中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地震局的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市民纷纷打电话询问哈尔滨市近期是否会发生地震,是记者上门采访,地震局才做出反应,虽然用这种方式通过媒体也起到了传达信息的作用,但未免有些被动,退一步说,如果记者不登门采访,地震局就闷在屋里接电话?笔者认为,地震预报必须由政府发布,清除社会传言政府也应主动出面公开信息。以此次风波为例,发现市民向地震局暴打询问电话后,黑龙江省地震局就应该立即主动地通过媒体,从政府角度向公众做出正确的科学的解释,而不应该坐等记者上门采访才做出反应。

  第二,必须把握地震知识宣传的“度”。 “7•25林甸地震”后黑龙江省加大对地震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也加快了各市(地)地震台、网建设,这本是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工作对公众负责任的举动,但正常的宣传和设施建设却招来了公众对防震工作的误解,这里不能不说有关部门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还有欠缺的地方,最起码是政府所要表达的意思没有被群众所正确地接受和理解,甚至产生了误解。这也许是“7•25林甸地震”给群众留下的印象太深了,也许是“7•25林甸地震”前,没有像现在这么大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感到了意外,一时难以接受。包括在地震台网建设时,也没有从消除误解的角度向群众做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可见,要消除公众对地震的恐慌,政府就要把握好宣传力度,同时,还要把宣传的功夫下在平时,通过日常的渗透,使老百姓逐渐掌握。

  第三,媒体和专家学者不能帮倒忙。报道说,这次“哈尔滨市近期将发生地震的传言” 传播的所以这么广,很重要的是网络发挥了作用。作为大众传媒的网络以其快而广的特点,向公众传递着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尤其那些抢眼的社会动态信息更是争先抢发的焦点,虽然网络从公正角度传递的是群众对地震的传言,但一旦上了网络,就给人以可信的信号,在公众传播网络信息的时候难免有人为加工、添枝加叶的成份,这无形中也起到了以讹传讹的作用,同时,在一些地震知识宣传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要请一些专家学者做专题报告,专家学者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喜欢亮个人观点,这个人观点可能透露了个人猜测推断的信息,这一亮不要紧,群众就相信了,就受到了误导。

  平静的生活让不知来路的传言所打乱,搞得有些群众夜间不敢睡觉,甚至搬家躲避,对老百姓来说,实在是不得已才这样做,因为他们不知道地震究竟会不会发生。如果老百姓真的都知道《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关于“地震预报必须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个人无权发布地震预报” 的规定,也许就不会相信传言。可见,在地震宣传中,还没有把最关键的东西印在老百姓的心里,不能不说是政府工作上的失误。透过这起风波,提醒各级政府,在群众比较敏感的问题和工作上,必须事先充分预测可能引起群众的不良反应,特别要注意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传言必自破。 (作者: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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