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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可喜的百姓“治官”维权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3日 15:09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日前,北京律师程海将一纸诉状寄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他以铁道部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自己春节前买不到回家火车票,不能及时与父母团聚为由,要求法院责令该部赔礼道歉。(《新华网 》2月12日)

  其实,这类案件已不少见,2005年4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由于在辖区内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字样的横幅,被两名河南郑州市民以龙岗分局的行为侵害了他们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龙岗分局公开赔礼道歉。两名原告认为,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在其辖区内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挂出这样的横幅,明显带有地域歧视。

  据报道,自1989年我国颁布《行政诉讼法》以来,像程海这样的“民告官”案件,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已超过100万件,在已结一审行政案件中,三成原告胜诉。其中大量案件是最近几年发生的,以北京为例,最近5年的受案量占到总受案量的71%。

  昔日,在中国的百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民和官斗,自找难受。不是掉皮,就是丢肉。”如今,“民告官”案却大幅攀升,这足以证明了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老百姓懂得了用法律“治官”,学会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实在令人可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虽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在一段时间里,我们的法制建设基本上是空白。文化大革命使无政府主义登峰造极。甚至连堂堂的国家主席都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夺了权”。真可谓“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全力加快法制化建设。如今,“依法治国”已经写入了我们的宪法,人民大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勇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对侵犯自己利益的行为敢于“讨说法”。甚至把国务院的22个部委推到被告席上。真是“胆大包天”了!这充分证明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思已经大大提升。

  “民告官”案的大幅攀升,也反映了我们的政府、各级官员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曾有报道:安徽省审计了一年来的100多个省级文件,结果是违法比例高达60%。政府如此违法,那么一些官员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徇情枉法也就不足为怪了。

  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公民如何行使并维护自己的权利,政府如何履行职责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对公民来说,法律是权利,对官员来说,法律是义务。所以,治理社会违法,首先是规范政府的行为,治理官员的违法。(作者:人间正道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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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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