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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农村义务教育之春即将到来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8日 15:14 来源:
    专题:网友评两会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温家宝总理5日在公布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时间表”时还承诺,中国政府将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总理的郑重承诺,让我们看到了即将到来的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春天!

  众所周知,“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以法律手段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接受教育是适龄儿童的义务。那么,为了保证这一适龄儿童义务的顺利履行,国家就要承担义务教育的一切经费。

  198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中小学生提供“免收学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然而,由于缺乏有力的财政保障,这一政策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实施障碍重重,为了教育、教学工作的运行,许多学校被迫向学生收取远远高于学费的各类“杂费”,“义务教育”则成了不少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村小学生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75%,但其所占用的教育经费仅占48%;初中教育经费中农村仅占29%。可见,国家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是远远不足的。据媒体报道,从总体来看,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还有163个县的小学,142个县的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为零,维持学校的运作基本是靠向学生收杂费,不必说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就连教师的工资也常常没有着落。社会学家对多个省区进行的调查资料显示,在人均纯收入约3200元的中国农村,仅供一个孩子接受一年的中小学阶段教育就要支出各类学杂费约800元。教育费用过高,已成为农村孩子辍学的主要原因之一。按照“普九”达标要求,其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不应超过3%。但事实是,有些地区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的标准。经费的不足是农村义务教育遭遇“尴尬”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使我国也完全具备了全部承担农村义务教育费用的财力。如今,国务院总理“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的郑重承诺,将惠及中国农村地区约一亿六千万的适龄儿童,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春天即将到来!其重要意义还在于,在全国农村率先实现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对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有了更大的保证。(作者:人间正道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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