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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业:与贪官面对面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06日 12:14)

  在《焦点访谈》工作的几年间,我有幸采访拍摄了几个反腐败的大案要案,从哈尔滨国贸城案,到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再到沈阳慕绥新、马向东腐败案和刘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在拍摄这些大要案的过程中,采访了一批落马的高官: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等等。我在面对面地采访这些贪官的过程中,有一些支离破碎的感受。

  一、两类贪官

  在我看来,贪官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脸谱型贪官",这类贪官素质低下,没有领导才能,不干实事,而又贪欲极强;一种是"隐蔽型贪官",这类贪官具有较高的领导素质和能力,也干了不少实事、好事,而最终迷失在金钱美女的诱惑之中。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属于"脸谱型贪官",这是我采访蓝甫之后得出的结论。

  2000年9月,《焦点访谈》摄制组前往厦门某看守所采访蓝甫。从号里出来的蓝甫依然还保持着副市长的派头。我们在院里选择采访场地、架设摄像机的时候,蓝甫背着手,迈着方步在院里看似镇定地走来走去。此时,武警战士正在烈日下训练,汗流浃背,看到这个情形,蓝甫操着领导干部惯用的腔调、以同情的语气对我说:"这些小战士真够辛苦的,应该为他们改善一下工作环境。"看来,蓝副市长的官架子摆得可真够顽固的,到了看守所还是放不下来。可正是这样一位派头十足的副市长,在金钱面前,却立刻威风扫地,变得低三下四。

  1995年10月,蓝甫调任厦门市副市长。权力一到手,他就迫不及待地为自己描好了贪官的脸谱。上任不到两个月,他就通过为房地产项目减免地价收受贿赂,用国家损失4000万元地价款的代价为自己换取了217.6万元的不法之财。

  蓝甫贪财可以说到了不知廉耻的地步,一个曾多次与蓝甫进行过权钱交易的商人这样评价蓝甫:"如果你有100万,蓝甫会想办法抠出99万!"

  对于金钱的攫取,蓝甫是能要就要,能赖就赖。办案人员给记者讲了这么一件趣事:蓝甫送给岳母的两套房子装修花费20万元,可是他却只付了4万元。愤怒而无奈的装修工人在被衣橱遮挡着的墙壁上写下了"贪官该杀!"四个大字。由此可见蓝甫的贪财爱财的程度。

  从蓝甫与厦门远华特大走私团伙头目赖昌星的关系,更可以看清蓝甫的标准化贪官脸谱。蓝甫多次到赖昌星的"红楼"直接索要钱财,在赖昌星面前,蓝甫全然没有了副市长的威风,似乎赖昌星倒成了他的主子。1999年,在中央党校学习的蓝甫私自跑到香港去赌博,赖昌昌为其提供赌资,连赌一天一夜,蓝甫输了350万元,以致于累得肛门脱落,走路都一瘸一拐。事后连赖昌星都说:"蓝甫太贪了,迟早要出事的。"

  对于蓝甫这样的"脸谱型贪官"被绳之以法,不会有谁会去同情。而对于另一种贪官--"隐蔽型贪官",很多人会为之惋惜。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应属于"隐蔽型贪官"。

  1997年,时任辽宁省副省长的慕绥新,在"依法行政、廉洁公正、牢记宗旨、报效人民"的"誓言"中,走上沈阳市市长岗位。之后,沈阳市加大了城建力度和规模,完成了包括交通主干道、立交桥、广场、草坪在内的一大批项目,市容大为改观,沈阳市于1999年荣获了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为此,慕绥新曾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沈阳市民中也一度有很高的评价。

  《焦点访谈》采访慕绥新是在2001年9月,当时,沈阳慕、马案已进入一审程序,因为慕绥新已是癌症晚期,需每天输液治疗,采访地点就只能在病房。我们见到慕绥新时,他正在输液。躺在病床上的慕绥新看起来非常虚弱而萎靡,然而输液完毕,坐在我的对面接受采访时,立刻象换了一个人,与躺在病床上时的状态大为不同,虽然有些气短,但依然铿锵。他的一段话令我印象十分深刻。

  慕绥新(沈阳市原市长):"我有两面性,光明的一面,是我有这样一个理想,愿意为老百姓多做一些事情,甚至可以为此牺牲自己的生命。同时,我也有阴暗的一面,就是私心贪欲。应该让阳光灿烂的一面不断地把自己照亮,把所有阴暗的地方都照亮起来,变成一个纯粹的人。怎么样使自己光明的一面迅速地成长起来,消灭掉阴暗的一面,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我的阴暗面却在不断地发展,最终变成了一个污浊的人。"

  二、为何成为贪官?

  采访这些贪官,当问及走上腐败道路的原因时,几乎每一位贪官都会说到一条理由--不良的社会风气。

  朱胜文(哈尔滨市原常务副市长):"现在就是这种社会风气,你不收钱别人会觉得你不正常,会得罪人。"

  马向东(沈阳市原副市长):"我确实说不上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一个是自己确实贪心,这我承认,另外就是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如果我拒绝(贿赂)了,和我关系比较好的人会认为我这个人不好交往。"

  慕绥新(沈阳市原市长):"最开始收到别人送的礼,不过是一条烟而已,当时心里是不安的。但是后来逐渐随波逐流,自己的灵魂深处本来还有的一些清醒的东西,被淹没掉了,到最后毫无廉耻地收钱,不管需要不需要,见到钱就想要!"。

  显然,这是贪官是企图拿社会风气为自己开脱,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自身的贪欲。但是,如果我们客观地观察一下当今中国的社会现实,就会发现"不良的社会风气"的确存在,有些地方还相当严重。官员为了谋取私利进行权力寻租自不必说,而一些本来是按照有关法规正常办理的事情,在有些人那里也变成了交易,办事的人主动将钱送上,官员也理所当然地笑纳,这应该是更为可怕的一种现象。

  三、官员对谁负责?

  以下是我采访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的一个小片断:

  记者:赖昌星大规模的走私你知道吗?

  蓝甫:知道。老赖在厦门可谓家喻户晓,连小孩都知道。

  记者:你作为副市长从来没有下决心去打击远华的走私?

  蓝甫:开始时想过,但是谁敢得罪赖昌星呢?

  记者:你是厦门市的行政长官,怎么还怕得罪赖昌星呢?

  蓝甫:赖昌星的社会关系很复杂的。

  堂堂一个副市长竟然怕得罪赖昌星,真是滑稽之极!但是,这应该是蓝甫的真实想法。一方面,蓝甫要从赖昌星那里不断地得到钱财和各种奢靡的享受;另一方面,赖昌星用金钱开道,为自己编织了一个巨大的关系网,可谓手眼通天,经常插手人事安排,有些人称赖昌星为"地下组织部长"。这样,蓝甫怕得罪赖昌星就很好理解了。有这种心态,怎么可能履行好职责,对公众负责呢?

  蓝甫的例子是一个极端情况,但是,我们由此想一下,官员实际是对谁负责呢?官员们在做报告时常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对人民负责,但是,事实上呢?在很多情况下,官员的升迁人民还很难说了算,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几个甚至一个顶头上司能决定一个官员的仕途,这样,官员只要对能决定他升迁的少数人“负责”就可以稳居官位,谁能保证他做到对公众负责呢?就像蓝甫,如果不是赖昌星走私团伙被端掉,蓝甫不是照样能傍着赖昌星稳稳地保住官位、甚至能再高升吗?

  由此我想到,我采访过的这些贪官们在悔过时,几乎都会提到一句话——“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这成了标准化的通用悔过语言。但是,什么叫“世界观的改造”,怎么改造,有几个人能说清楚呢?在我看来,用这样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来表述悔过之情,实际上与“对谁负责”的问题是相关联的。如果站在审判台上的贪官能发自内心地感到“对不起人民”,而不是痛哭流涕地说“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就说明官员要对人民负责有了一定的体制保证。

  近几年,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我更有直接的感受。1997年拍摄的《哈尔滨反腐行动》(国贸城案)播出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全国各地的大小媒体纷纷转载。而假如国贸城这样的案子放到今天,就不会有当年的高关注度,因为近几年大案要案一个接着一个,高官“前赴后继”地落马。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贪官受到惩处,老百姓当然拍手称快。但是,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从体制、制度上减少贪官的出现,应该是更为迫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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