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买加概况
央视国际 (2005年01月18日 15:56)
国名:牙买加(Jamaica),牙买加在印第安人阿拉瓦克语中是“泉水之岛”的意思。
独立日:8月6日(1962年)
国庆日:每年8月的第一个星期一(1962年)
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两道宽度相等的黄色宽条沿对角线将旗面分成两两相等的四个三角形,上下为绿色,左右为黑色。黄色代表该国的自然资源和阳光,黑色象征已经克服和即将面临的困难,绿色象征希望和国家丰富的农业资源。
国徽:图案中间为盾徽,白色盾面上有一个红色十字,五只金黄色的菠萝排列在红十字上。盾徽上端是一顶头盔,两旁饰有黄白花冠图案;头盔上顶着一段木头,木头之上是一只张着嘴的鳄鱼。盾徽两侧为印第安人,右侧的强壮男子手执一张弓,左侧的青年女子手挽一筐菠萝。下端的绶带上用英文写着“出类拔萃,一个民族”。
国花:“生命之木”花
自然地理:10991平方公里。位于加勒比海的西北部,在古巴以南140公里,海地西南160公里处。为加勒比海第三大岛。海岸线长1220公里。
人口:255万(1998年)。黑人和黑白混血种人占90%以上,其余为印度人、白人和华人。英语为官方语言。多数居民信奉基督教,少数人信奉印度教和犹太教。
首都:金斯敦(Kingston)
简史:原为印第安人阿拉瓦克族居住地。1494年哥伦布发现该岛。1509年沦为西班牙的殖民地。1655年英国占领该岛。17世纪末至19世纪初,成为英奴隶市场之一。1834年英国宣布废除奴隶制。1866年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1958年参加西印度联邦。1959年获得内部自治权。1961年9月退出西印度联邦。1962年8月6日宣布独立,为英联邦成员国。
政治:现行宪法于1962年8月6日生效。宪法规定,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总督是女王的代表,由女王任命。总督负责任命总理和由总理提名的政府部长,及任命反对党领袖。由参众两院组成的议会为国家立法机构。内阁是政府行政机构,总理为政府首脑,拥有行政权,直接领导内阁。
外交:奉行独立的、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坚持不干涉原则,把发展本国经济作为其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主张发展与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在优先发展与美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关系的同时,注意加强与拉美等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积极发展与加勒比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推进加勒比地区一体化进程。主张南北对话,加强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与中国关系:1972年11月21日,牙买加与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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