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东海问题
央视国际 (2005年05月31日 15:05)
外交部网站消息:5月31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主持例行记者会。
问:在今天的东海问题磋商中,中方为何未能接受日方提出的中止开发和提供有关数据的要求?
答:你是不是指春晓气田的有关问题?中方主张应该根据有关的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办事。国际公约是怎么说的呢?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规定,“沿海国可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中国有关气田包括春晓气田的开发完全是在中国近海,而且这些近海也是与日方无争议的,是行使自己主权权利的正常活动。所以在这次磋商中,中方进一步阐述了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并就有关问题作了必要的说明。
问:你如何评价两天来东海问题磋商取得的成果?双方达成了哪些协议或宣言?具体内容又是什么?
答:这两天中日之间进行的东海磋商是有益的,会晤的气氛是务实的。双方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表达了各自的关切,同时也对对方关心的问题作了必要的说明。我想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不久前在记者会上向大家介绍的,胡锦涛主席在雅加达同小泉首相会晤时提出了进一步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的五点主张,其中第四点就是坚持通过对话和平等协商妥善解决中日之间的分歧,积极探讨解决分歧的办法,避免中日友好的大局受到新的干扰和冲击。我们希望在这次会晤的基础上,日方能够同中方一道共同作出努力,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通过平等对话协商,缩小分歧,解决问题。
问:日方今天是否要求中方停止开发东海油气田,中方是否拒绝了这一要求?中方是否打算与日方进行联合开发?中国希望缩短在海地维和时间,这是否因为海地与台湾有“外交关系”?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刚才向大家介绍会晤情况时已表明了我们的立场。开发春晓气田是中方行使自己主权权利的具体体现,在这次会晤中中方已表明了立场,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说明。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方提出来的,中方在这次会晤中进一步阐述了我们的立场,希望日方能认真考虑和研究中方的立场和建议。
有关海地维和问题,目前联合国安理会正在审议联合国海地稳定团的延期问题。中方认为稳定团的延期应有利于加强安理会的政治指导,特别是应该根据海地的形势发展,及时调整稳定团的授权和重点,最终目的是更好地推动海地的和平进程。在讨论这一问题过程中,中国代表团正与有关各方保持密切联系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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