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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金法官,我就让人讹去6000元钱

央视国际 (2005年11月01日 17:18)

  2004年8月份,金桂兰负责审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原告以被告欠6000元钱为由到法庭起诉,并提供一张有被告签名的借据。然而在庭审调查时,被告却称钱早已还给原告,当时原告说借条已被妻子洗衣服时洗了,所以没有抽出借条。虽然被告称钱已还给原告,却提供不出任何证据,按原告出具的借条完全可以判决被告给付原告6000元钱。但细心的金桂兰却没有凭书面证据草率定案。当时她因为疾病正接受化疗,胳膊肿得很粗,可是她不顾沉重的病体,费了很大周折,找到了100公里外的与原告离婚的妻子付某,但付某却以早已与原告 离婚为由拒不出证。回来后,天黑了,颠簸了一天的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方面为疾病折磨难受,另一方面更为案件没有结果而焦虑。她心想本案的关键在于付某的证言,如果付某 不说实话被告很有可能蒙受冤枉。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她又驱车来到100公里外的农场,找到了付某。看到一大清早又站在自己家门口、病歪歪扶着墙的金桂兰,付某被她这种真诚 的办案精神打动了,终于倒出了事情的原委,根本没有洗借条这回事。再次开庭时,面对付某的证词,原告无言以对,承认了自己错误,还给了被告一个清白。被告逢人便说:“要不是金法官,我就让人讹去6000元钱。”

责编:朱亚菲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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