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2001年04月05日 15:59



  据《北京晚报》4月4日报道,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国际法教授刘廷吉先生指出:

  根据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海洋法公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属于国家管辖范围。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享有三项自由:飞越自由、水上航行自由、海底铺设电缆管道自由。但行使这三项自由不是不加限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能影响沿海国的国家安全。

  按照联合国公约,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这与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美国侦察机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撞毁我飞机,并闯入我海南岛上空,降落在我机场,严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是对我国主权的侵犯。

  刘教授强调,别说军用侦察机了,就是别国民用飞机,不经允许也不能飞越我国领空、降落我国领土。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