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以色列电视台报道,以国防军军事评审团12日批准国防军对三名巴勒斯坦人实施驱逐,将他们自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控制地区驱逐至巴控加沙地带。
军事评审团称,在这三名将要被驱逐的巴勒斯坦人中,有两人被确认为是自杀性爆炸袭击者的家属,另一人曾参与了针对以色列平民的袭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这三人可在12小时内针对评审团的决定向以色列民事法庭提出上诉。如败诉,他们将被驱逐至加沙地带,成为以色列近年来落实“驱逐政策”的第一起实例。
以安全部门坚持认为,对巴恐怖分子及其家属实施驱逐、查封或拆除他们房屋等强制性措施,将有效阻止自杀性爆炸、汽车炸弹、枪击等恶性袭击事件的发生。以色列曾于上月准备对几名巴勒斯坦人实施驱逐,但因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而被迫中止。
以最高法院于1981年作出规定,将“强行驱逐”列为一种极为严厉的惩罚方式,要求执行部门必须在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特别批准后方可执行。据悉,自1967年至1991年,以色列当局先后驱逐了上千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括400多名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的成员。(记者蒋国鹏 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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