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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调查工作结束 处理结果公布   
01月09日 20:54

    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国务院近日通过了调查组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这是一起因南丹县大厂矿区非法开采、以采代挖、滥采滥挖,矿业秩序混乱,违章爆破引发特大透水的重大责任事故。

    去年7月17日凌晨3时左右,广西南丹县大厂区龙泉矿冶总厂拉甲坡矿3号工作面进行爆炸作业,隔水岩体被击穿,积水大量涌入拉甲坡矿,淹没3个工作面,并淹没相邻的龙山矿2个工作面、田角锌矿1个工作面,造成8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千余万元。事故被新闻煤体披露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派出了以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为组长的国务院工作组和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宝明为组长的调查组前往调查。

    调查报告指出, 事故责任单位龙泉矿冶总厂名为集体企业,实质上是个体民营企业。该企业法人代表黎东明利用龙山矿、拉甲坡矿,通过向县办的富源矿业探采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探矿工程,以采代探,进行非法开采,大肆谋取非法利益。

    调查报告指出,该地区一些地县领导贪污腐败,与矿主相互勾结,一些非法矿主以矿养黑、,以黑护矿,非法开采,为获取暴利,不顾矿工生命安全。事故发生后,又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性质极其恶劣。

    原南丹县委、县政府领导万瑞忠、唐毓盛、莫壮龙、罗绍章、韦学光等人,因隐瞒事故、滥用职权和涉嫌受贿已被逮捕,原河池地委书记莫振汉、行署专员晏支华隐瞒事故、涉嫌受贿等以及原行署副专员张国辉涉嫌受贿由检察机关继续审查。鉴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汉民对此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国务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于这起事故中的涉黑、涉恶、经济犯罪等问题,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责编:清春 来源:央视国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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