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新闻联播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反分裂国家法》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08日 20:10)

    专题:2005年两会

  →→专题:2005年两会

  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今天,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在分组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时认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现在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既符合民意、顺应民心,又十分必要、非常及时。

  上海、内蒙古、黑龙江、广西、山西的代表们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关系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关系着全国人民的感情和尊严,关系着中国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系着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和神圣职责。山东、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江苏、湖北的代表们表示,近几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符合人民意愿,我们坚决拥护。

  人大代表戴仲川(福建):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运用法律手段反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是各个国家的基本选择和共同经验。

  人大代表陈赛娟(上海):我们希望在继续促进民间友好往来的同时,用法律的形式来保证和维护国家的统一,坚决遏止台独的分裂势力。

  来自浙江、重庆、辽宁、 四川、甘肃、陕西、香港、澳门、台湾的代表们认为,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从当前台海两岸关系形势及其发展趋势看,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否则,威胁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根源就难以消除,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历史机遇就会遭到破坏,台湾同胞的利益和福祉就会被断送,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就会受损害。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人大代表(台湾)范增胜:《反分裂国家法》的草案是充满了真诚善意和宽容,是符合两岸人民的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是一个有利于维护海峡两岸和平稳定的一部法律。

  人大代表任继长(浙江):希望台湾当局能充分认识反分裂国家法中表达的诚意、善意、立场和决心,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顺应民心,抓住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历史机遇,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做出正确的历史抉择。

  人民期盼和平,国家需要稳定。北京、江西、西藏、河北、吉林、贵州的代表们认为,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都热爱和平,真诚希望维护和享受和平,更希望自家骨肉兄弟能够和平解决自己的问题。海南、新疆、天津、湖南、青海、宁夏、广东的代表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使用非和平方式,是在所有和平努力都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但这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

  人大代表方新(北京):在法律条文中也充分反映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基础上,什么都可以谈,这为协商和谈判留下广阔的空间。

  人大代表罗东元 (广东):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会竭尽全力去争取而绝不会放弃。但是,“台独”分裂势力如果一意孤行,不管以什么名义、以什么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我们将不得不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解放军代表团的代表们认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当然也是军人的神圣职责所在。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决心、有能力粉碎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统一。

责编:常颖  来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页,当前为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