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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解读《物权法(草案)》之居者有其屋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7日 10:53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法治在线):

  主持人:好了 ,又到了我们的互动时间。处在经济社会中, 每个人都会关心自己可以拥有哪些财产,这些财产如何利用,如果财产受到侵害又将如何保护,昨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第三稿,这部法律就和我们的财产权益息息相关。我们也不难发现, 经济生活中的许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如国企改革、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物业纠纷等,其中涉及的产权关系也都需要物权法加以明确, 因此物权法的审议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从今天开始,我们将为您解读物权法草案的重要内容。

  买房子是许多人当前的一件大事, 但是不少观众也反映,目前房地产的法律纠纷并不少见,那么物权法能否帮助他们防范法律风险呢? 一位购买期房的观众向我们透露了他的担心。

  观众:我最担心就是这样的,我现在交了钱以后,拿不到手,这一两年的时间如果开发商把房子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最担心这个,现在就是有没有办法可以预防一些不良的开发商这样子。

  专家指出, 物权法出台之后,这样的担心完全可以打消.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我们已经在《物权法》里面

  专门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

  实际上就是包括

  期房的预告登记

  登记记载的这个权利人

  就是对未来期房

  所享有的权利的人

  对他要进行优先保护

  假如说出现了一房二卖

  要对他进行优先保护

  以后有谁再来买的时候

  他一查预告登记

  就知道这个房子

  已经卖给某某人了

  他也不可能再去买了

  如果他要再去买

  那么他自己假如说

  受到损失的话

  那他自己要承担风险的

  当然开发商要承担责任的

  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实生活中,还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两个人对房屋的产权有争议,打起了官司,一方打赢了官司,却发现对方已经到登记机关作了变更,把房子转卖给别人了。针对这样的情况,物权法草案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我可以主张办一个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

  就是在登记簿上注明

  这个产权是有争议的

  过去的话出现这种情况

  你就必须要去到法院打官司

  但是等到打完官司

  可能这个房子

  对方都已经把它卖掉了

  现在就是说你不用打官司

  你可以事先你就要求

  在上面注明这房产有争议了

  他(开发商)就不敢说随便卖了

  目前,不同的地方、不同种类的房产登记由不同的机关主管,群众查询房产登记比较困难,也容易造成一房二卖等纠纷,那么物权法草案对此有哪些相应的规定呢? 

  姚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不动产登记应当统一,但是统一的办法、程序和方式有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有人说另行规定,老规定不出来,我们不是还是要受累吗?怎么办?物权法在草案的附则里加了一条规定,/老百姓,如果说你买房子,你向房管部门登记,负责房屋登记的行政部门,它要同时给你负责,把你的土地,就是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实现一站式办公,实际上也是我们物权法想要推动的一个东西,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买了房子,住进去以后, 就成为小区的业主了,那么作为业主,作为业主应该有什么权利呢?我们来看一些案例。北京的张先生所在的楼层里,邻居们纷纷把房子改成了商铺, 他的日常生活受到极大的干扰, 他把开发商告了,但法院判决,开发商没有责任;他觉得物业有责任,但物业却说,他们管不着;他想告工商部门,可是工商部门也没有任何违规。那么,物权法草案对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我们新的草案

  就是说要改变用途必须

  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

  这些业主的同意

  或者你要改变它

  那么有利害关系的

  这些业主反对

  那么你就不能改变住宅用途

  另外,对小区里一些设施的归属,很多业主都有疑问。小区的绿地是我们业主自己的

  还是开发商的?法律有没有这个规定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物权法》明确规定

  比如绿地 管理用房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开发商

  你不能保留所有权

  不能完全通过约定来解决

  这个在法律上就是规定

  就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而在一些小区,对电梯间的广告收入的归属,业主和物业以及开发商之间往往发生争执。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电梯间的广告应该是

  电梯本身是属于共有财产

  我们觉得这个问题

  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有关的公约

  或者由业主委员会

  来共同决定怎么来利用电梯

  进行做广告

  物权法草案首次明确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住宅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走廊、楼梯、外墙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对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等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主持人:另外,物权法草案还赋予了业主会议更换物业的权利.

  姚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物业实际上是由物业聘请为业主服务的单位,部门,不是说务业要管者业主,而是说物业要受业主委托管理小区事物的。对这个关系首先要弄清楚,现在就是说首先通常情况就是业主觉得你这个物业我不满意,我需要更换业主,既然务业是我业主聘请来的,那么当然我不愿用你的时候,我当然可能让你离开.

  主持人: 衣食住行,“住”是百姓生活的重要一环,所以物权法草案不惜篇幅,对物业管理、小区业主权利和义务进行完善的规范,这将有助于广大业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好了,我们将在下一期的节目中继续为您解读物权法草案的重要内容。好了,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责编:陶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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