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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十杰候选人节目展播——张晓红(2003.12.13)
央视国际 2003年12月13日 16:19
14年的一线执行工作,龙江县执行局局长张晓红已经历练成黑龙江省有名的疑难案执行专家,结案率高达97%,他大胆采用的《债权凭证》制度,在全省推广使用。
上午8时15分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虹正要去执行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虽然他自己都记不清执行过多少起案件了,但是每一次执行时他都抑制不住内心的紧张和兴奋。
快到执行地点时他还不时叮嘱下属,要做好准备,以防被执行人躲避起来。
执行程序是民事、经济诉讼判决生效后司法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在张晓红眼里,他对执行工作有自己的看法。他说,执行工作非常重要,执行工作是法院的最后一关,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当事人就对法院不满意,认为法院的判决是白判,甚至有的人变成顺口溜说,嘴巴磨出泡,大道跑成槽,花钱买张纸,官了事未了,意思是说申请执行人交了诉讼费,又来往到法院多次,又花旅餐费,结果得到的却是法律上的白条子。
但是如果执行好了,会对法院的尊严和法律的尊严起到很好的作用。
执行是个千头万绪的工作,顺利的一个上午就可以执行完结,要是碰到难以执行的案件,就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解决的,张晓红也面临这些难题,但他却坚持着,而且一坚持就是 14年,克服一件件困难,这不仅要依靠张晓红的执著也因为他的大胆和勇气。
2001年张晓红接手了这么一起案件。这是一起农民诉某粮库的涉农案件,几十个农民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执行款干着急。由于被执行人没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这起案件应该终止执行。
但是这件案子到了张晓红手里却不认输,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让他们拿到执行款呢,在查找资料时他看到了这样一份文件,这份文件让他眼前一亮。他决定试验一下这份文件。
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当事人就没有再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这个权力,债权凭证的作用就是能保证当事人的权利永不失效,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到法院恢复执行。但是债权凭证虽好,法律中却没有规定,黑龙江省也没有使用的先例,为此张晓红的这个实验在龙江县法院引起了很多非议。
他的同事们也多次劝他别冒着个风险。
张晓红也很明白自己的处境,一旦债券凭证试验失败,从小处来说可能会受到处分,大处来讲这辈子就要调离司法部门,但是他的勇气最终使债权凭证的办法顺利使用。半年后,这起涉农案件终于顺利执行成功,债权凭证的办法也在黑龙江省推广
凭借着开拓的勇气他又首创了悬赏执行、易物执行等十几种新的执行办法,这些办法帮助他完成了不少的疑难、积压案件。
张晓红说,作为一个法官应该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新的执行方法,不然的话,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需要,也不能驾驭执行工作,通过探索出来一些新的方式方法能解决很大的问题。
有时张晓红面对的不仅仅是大胆探索的勇气,同时也要面对各种压力甚至是生命的危险。
这是一起异地执行的货款纠纷案件。
老百姓种的玉米、大豆收起来以后而卖给了他被执行人,他却携款到了异地,申请执行人通过起诉打赢了官司,但他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反而动用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对我们进行跟踪,围攻堵截,抢他们的卷宗,
据说当时的场面颇为壮观,一百多号人围住4名执行法官不让他们挪动一步,时间持续了将近一上午最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他们才得以解脱。跟随张晓红多年的记录员陈晓东谈起来至今还有点后怕。
他说因为是在异地,不像本地。具体什么情况也不了解。
而当时瘦弱的张晓红却冲在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这几个与他一起担惊受怕的同事。
事后,张晓红说他也害怕,但是他是一名法官,法律的尊严是神圣的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的,所以说他们要顶住这种压力,据理力争,坚决执行。
这样的情形在张晓红14年的执行工作中有过几十次,每一次他都顶住了压力,直到把案子执行完结。
张晓红说,当看到当事人,特别是农村的老太太,她接到给他执行回来的钱的时候,他的心里是非常高兴的,再苦再累心里也甜。
夜已经很深了,张晓红还在伏案写作,在这些年中他有了一个习惯,就是把自己在办案中的一些心得体会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了下来。当他听说人大要修订一部《强制执行法》议案的消息后他把自己积累的这些心得寄了过去,他说虽然说明不了什么,但至少这是基层法院的真实反映,至少能给他们一些参考。
各方评价
同事:我觉得他是一个勤奋诚实的人。
同事:就是太大公无私了。
领导:这是一个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执行局局长,又是一个司法为民的执行官。
他对法官职业的理解
我认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应该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执法,扎扎实实干事,勤勤恳恳为民,这样的法官才是一个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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