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 路长喜:如果要订立劳动合同之后,他要交这些国家强制性的,像工伤保险呀,像现在咱说的这个“五金”啊,这些东西他(承包方)都是要缴纳的。如果没有这个东西,我打个比方说,像我们以前也经历过,就像遭受工伤以后,这是处于高危险的一个行业,农民工在工地上面,就是一不小心,如果是真的是造成什么残疾,维权的这个道路就相当漫长,一走搞不好就是几年。
为了干活能有个保障,进入工地第三天,路长喜和几个工友就要求和工程承包方――江苏江都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们的要求一级一级向上反映,可最后却是石沉大海。无奈之下,路长喜只好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农民工 路长喜:2008年5月的28号,我们向吐鲁番地区和这个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工单位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当地劳动部门随后立即督促江苏江都公司尽快与这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公司仍然是无动于衷。2008年7月7日,路长喜等十几个农民工只好向吐鲁番地市两级劳动部门正式举报工地违法用工的行为。一个星期后,吐鲁番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江苏江都建筑工程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公司10天之内给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登记。然而,离签合同的最后期限还有三天的时候,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
电话采访江苏江都公司吐鲁番项目经理 孙静涛:当初他们是这样的,试用期吧。他们干的工程质量也不行,质检站过来也给他们停了一下子,这些人就不够这个条件,跟他们签订这个合同。
2008年7月24日,工地因试用不合格拒绝与路长喜等人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决定辞退他们。大家没想到,折腾了两个月,劳动合同没争取来,却把饭碗都弄丢了。
农民工 路长喜:就因为这个事情,他们说你们不要干了。我说不干你要给钱,不干,不干这钱你就不给了吗?我们当时的主张就是把工资给了就算了,但是这些钱也迟迟都没有到过位。
![]() |
包工头和农民工共同出具的工资表 |
这是路长喜给我们提供的一份工资表,上面罗列了他们43个人,共计71606元的工资。可是,这份工资清单江苏江都公司却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