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经济频道 > 今日观察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张鸿:正当购房人的利益谁来保障

 

CCTV.com  2008年10月29日 15:5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  

  就像我们今天坐在这儿讨论一样,这个事已经成为各地的媒体关注的一个热点,而且我注意到在媒体的采访当中了,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和房产部门已经疲于应付了,因为他们也不是特别知道到最后这个小产权房怎么来转正,怎么来变成大产权房。所以他们只能说在合乎条件的情况下可能会转成大产权房,但是又没有明确地哪些是合乎条件的,因为没有具体的细则出来,


评论员张鸿阐述自己的观点

  我觉得小产权房之所以这么火,首先是房子太贵,买不起,其实这些去买小产权房的这些人,很多人都是不得已,因为房价涨得太厉害,咱们拿北京距离,北京这个房子现在动不动就是一万多两万,买一套房子了,百八十万,一两百万,过去呢,我们的父母呢,还能帮助子女说把一生的积蓄给你,让你买一套房,现在呢,父母也帮不了,这个很多人,就瞄向了更便宜的。虽然这些房子在郊区,虽然它没有大产权,虽然我上班要多花一两个小时,但是没有办法,我买不起那么贵的房子。我也想在市区当中买一个特别大的房子,所以他们就会去想这些小产权房,虽然这些房子并不能享受那么好的待遇,但是他们还是要去买,因为在很多的郊县,北京的很多郊县,他们的小产权房房,两三千,一两千,所以这些消费者来买这些房子,他住进去,其实是一个非常无奈的选择。天津我举一个例子,在天津它的小产权房,只相当于它市区内的不到一半,而在北京呢,在郊县里面最便宜的小产权房你知道是多少,800块钱一平米。

  我觉得这个开发商应该付出代价,就不要谈保护的这样的一个原则了,因为他在里面,我们知道,光土地出让金,加上各种税费再一个地产的房屋的价格里边,占到了40%左右,这一块都是房地产商都已经规避掉的,所以它的这种收益,当然是不应该保护的,还有一点,我觉得就是那些守法的,就是我们没有胆量去买小产权房的这些人,他们的权益应该保护,另外我需要提醒的,就是我们说既得利益,但是还有一些是既失利益,什么是既失利益呢,就是在各地都曾经治理过小产权房,推倒过,强行地拿走,然后用做其他用途过。这些人,他当时我买了小产权房,因为违规我受到了损失,现在让他又合法了,我的损失谁来赔。

  我们必须得尊重法律,因为我在媒体上也看到很多评论,很多人说,已经有这么多人在住下产权房,已经有那么多人而且很多住的小产权房的这些人里面,的确有很多是收入不是特别高的人,他买不起城里的房子,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解决。但是让他合法化,涉及到法律问题,我没有买是因为我遵守了法律。

  不能让遵守法律的人付出成本,如果守法的人付出了守法的成本的话了,那么大家都会去不守法。所以我觉得我特别想提到感觉网友的那一个观点,就是说我希望这一次的下不为例,真的是下不为例。

责编:程振宏

1/1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