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 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两岸万事通》,台胞法律服务节目。今天请到我们演播室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黎建飞教授,欢迎您黎教授。工伤保险是法律给职工的一种保障,不过实践中当事故发生以后,对于某些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有时候人们会产生争议,今天案例故事中主人公黄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麻烦事,下面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事情经过。
[小片] 案例一:黄先生是顺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给慈顺公司送文件的途中遭遇了车祸, 顺源公司称,黄先生是在下班途中遭遇的车祸,因此拒绝负担黄先生的医疗费。
[烟波室] 教授,片子里这家公司说,黄先生是在下班之后发生的意外,所以这个医疗费用,就不应该由公司来承担,这种说法有道理吗?他这个地方的下班概念,他可能是指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但是实际上这个黄先生是在履行公司职责,也就是说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所以这个时间,这个标准工作时间,和下班过后再工作,这不是一个概念,所以他这个应当是,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应当算作工伤。另外一个,有时候职工的确是在下班途中受到了伤害,那么法律也有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伤害,也应当算作工伤。那么为了转移这种风险,所以法律就要求雇主和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样子当一旦出现工伤事故过后,社会保险就会承担,这样子反而减轻了,用人单位和雇主的负担,使这个单位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使他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都能正常进行。如果说公司没有给黄先生办工伤保险,那么黄先生有权利来享受这个工伤保险吗?我们应该意识到,就是一个劳动者在劳动当中的劳动风险,必须由他人来承担,由用人单位或雇主来承担,所以用人单位和雇主是否为这个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都不影响这个员工,这个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如果交纳了,将由社会保险来支付工伤保险的费用,如果没有缴纳,那么这个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就必须来依照,同样依照工伤保险的标准,来承担这样的赔偿责任。说到医疗费,我这里还有一个案例故事,台商张先生通过家政公司找了一个保姆,没有想到保姆在张先生家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保姆住院治疗花了两万多元的医疗费,但是张先生和家政公司都拒绝承担这笔医疗费,这笔医疗费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保姆是否已经与其中的一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事情经过。
[小片] 案例二:台商张先生通过家政公司找了一个保姆,没想到保姆在张先生家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保姆住院治疗花了两万多元的医疗费,要张先生来承担,张先生觉得自己很无辜,而为张先生提供保姆的家政公司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中介服务,也拒绝承担这笔医疗费。
[演播室] 教授您看,这个片子看完了,您觉得究竟应该谁来承担这个保姆的医疗费用?保姆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取决于保姆和这个家政公司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如果她是家政公司的员工,也就是说她和家政公司形成了一个劳动关系,是家政公司把她派在张先生家来工作的,那么这个家政公司要承担她的工伤赔偿责任,另外一个方面,如果家政公司仅仅是一个中介作用,它只是一个中介,是张先生作为雇主直接和她形成雇佣关系,那么应当由张先生来承担责任。为了防范这类的赔付风险,结合今天的这个案情,您能不能张先生、保姆,还有这个家政公司,一些好的建议呢?最主要的就是我们作为劳动者来说,应当意识到我们的劳动风险,总得有人来承担,或者是家政公司,或者是张先生,或者是雇主,你都得承担,那么作为这个家政公司也要明白,如果你直接,这个员工是你的员工,那么你派出去过后受到的伤害,应当由你来承担,那么作为雇主也要意识到,我使用这个员工,尤其当我直接作为雇佣关系的时候,她的劳动风险我要承担,那么为此呢可以为这个保姆事先购买商业保险,来转移这个风险,这样一旦出了事故后呢,由商业保险来进行先行赔付。这样子可以减轻雇主的负担。感谢教授对我们案例故事的分析和点评。今天的案例故事提醒我们,在通过家政公司这类中介机构,雇请临时工的时候,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签订一份明确三方关系的合同,建立规范的雇佣关系,以防止将来发生事故以后,因责任不明而产生纠纷。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遭遇工伤事故的职工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保证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我国保险制度也为企业、雇主,减轻了损害赔偿的经济负担,不过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这种事后的补救都是很被动的,注重安全,抓好事前的预防,避免事故的发生,才是最重要的。感谢您收看本期法律服务节目,观众朋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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