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会议8日在京召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继续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
华建敏指出,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把生育水平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累计少生了3亿多人,使13亿人口日推迟了4年,有力地促进了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同时也为稳定世界人口作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进入新世纪,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巨大压力。
华建敏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当前,必须做到“四个不动摇”:一是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继续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二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三是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在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保持乡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并。进一步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业发展所必需的支出,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四是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贫困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成效十分显著。“十一五”期间,要继续高质量地搞好扩大两项制度试点的工作,使之惠及更多的群众。同时,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力争2010年之前,在全国多数地区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华建敏强调,在重视解决人口数量问题的同时,绝不能忽视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等方面的问题。必须从维护国家人口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统筹解决好人口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采取经济、法律、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和各种有效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加强婚前、孕前、孕中检查等,加强艾滋病预防,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维护好人口健康安全;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倡导“积极老龄社会”,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业,弘扬尊老爱幼传统,坚持社会、社区、家庭养老相结合,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问题,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完善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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