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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高校的非典型腐败

CCTV.com  2007年11月27日 13:4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学术腐败问题,并不是今天才有。这里揭示的几所高校中的学术腐败,也不是最严重的。问题在于,政府有关部门这些年来一直在下气力抓这些问题,包括发布学术规范,但似乎收效有限。

  从根本上说,解决高校中的学风问题,要靠学术团体的自治,靠一个学术共同体的形成,而不是单纯依靠行政体系。

  12名高校教师买论文记

  当今,论文造假似乎已不是什么新闻。而连续3年发生在安徽亳州师专的12名教师用买来的论文申报职称的事件,却让人格外关注:为什么这么多人以身试法?引发他们铤而走险的原因是什么?这件事又是怎样在偶然中被捅破的?

  ★ 本刊记者/李杨(发自安徽、江苏)

  意外发现

  李皖(化名)不安地看着记者,他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次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就揪出一起重大论文造假案。

  这位36岁的评审老师就职于安徽省北部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这起论文造假案中,由于他是第一个发现者,因此被圈里人公认是披露这起重大学术腐败案的“头号功臣”。

  事情发生在2005年6月安徽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6名教师申报副教授。李皖参与职称评审的第一阶段,即盲审阶段。在这个阶段,申报者的材料是匿名的。只有到第二阶段,评审会才会知道申报职称的是谁。

  李皖认真研读一篇论文后,认为单纯就水平而言,这篇论文达到了副教授评审资格。但一个不合惯例的地方引起了他的注意。

  按照要求,申报者要报送两篇论文代表作,并要在科研成果表格中填写其他一些论文题目。一般情况下,作者提交的两篇代表作中,第一篇质量高于第二篇,因为作者往往会把好的文章放在前面。但李皖发现,这位申报者正好相反,第二篇比第一篇好,而且水平还高很多。

  特别是,从事教育研究的李皖对第二篇题为《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价值取向》的文章感到似曾相识。他马上上网检索,发现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自己的一个熟人——山东临沂师范学院的李红婷。“她不是早就评上副教授了吗,怎么又申报一次啊?”疑窦丛生的李皖给李红婷打了电话。“我没送审啊?!”李红婷在电话中也十分惊讶。

  于是,李皖又在网上检索了该申请者填在表格里的两个论文题目,发现一篇论文是苏北一所高校的一名教授写的,而另一篇是北京的一位作者写的。

  “三篇文章不是同一个作者。”李皖很快把这一情况写成评审意见报给评审组。就在李皖提出这个疑问的时候,一同给这个申请者评审的另两位教师也提交了评审意见:该作者达到了副教授水平。

  评审会将情况上报,安徽省教育厅调查后却惊人地发现,包括这名申请者在内的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6名教师用以申报职称的15篇论文,都盗用了他人成果。

  随后经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调查,该校2003年、2004年申报副教授职称的11人中,也有6名教师是用买来的论文评职称,而且已成功晋升为副教授。

  职称申报

  李皖所在的评审组,负责人是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院长李林琦。

  “假文章的纸张稍稍亮一些。”接到李皖的举报意见后,李林琦立刻翻出李皖评审文章的论文原件。原件是一本期刊,送来参加评审的论文就“发表”在其中。仔细看,送审论文有作者署名的那一页,纸张颜色与其他页稍有不同。如不事先告知,很难发现有作者署名的这一页是伪造的。

  原来,造假者将正规出版的学术期刊中某篇论文的署名页撕掉,把原作者的名字贴换成送审者的名字,然后对该期刊进行重新制作。制作的过程也颇费一番心思——目录、正文、英文索引等,凡涉及到有作者署名的页面,统统改了过来,重新制作成一本期刊。然后,送审者把这本假期刊放进他们申报副教授的材料里。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电话采访时,李林琦告诉记者,他当即要求大家把报送的论文全部上网检索一遍,结果又发现了几个送审者的论文有问题。

  另一个评审组的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王先俊得知此事后,也在自己的组里排查,结果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很快,问题被“捅”到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迅速介入此事。派出调查组前往亳州师专调查,结果有了更为惊人的发现:早在2003年,该校3名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就给一些期刊寄去了“版面费”和自己写的文章,后来发现,登出来的文章,名字是自己的而内容不是自己的。他们索性将错就错,申报职称时报送了这些假论文,结果竟然顺利通过评审。2004年,又有3名教师效仿这个路子并通过了职称评审,全都当上了副教授。到2005年,6名教师就更进一步,有的连论文都不写,直接寄钱给期刊,购买署有自己名字的假论文。

  具体负责此案调查的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吴金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亳州师专前后12名造假者,每篇“论文”以1500元至2000元左右的价格成交。而其中11人居然是从同一个人——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徐州)职工聂继红处购买的。其程序是,教师们先与聂继红通过电话联系或者在网上联络,谈好价钱和购买论文的篇数,寄钱后等几个月,聂就会把假期刊寄给购买者。

  2005年,第一个主动与聂继红联络的是该校教师方可(化名)。据媒体披露,就在方为职称论文发愁之际,他从一位同事那里听说,江苏一所大学有个姓聂的,可以帮助发表论文,只不过要花点钱。通过这个同事,方与聂取得了联系,并成功获得了所需论文。

  接着,其他几个参评副教授的教师纷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聂沟通、洽谈。经过聂继红的“改头换面”,浙江大学张丽华发表在《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秦观赋论与诗词创作》变成了亳州师专教师代某的“作品”,临沂师范学院李红婷发表在《临沂师范学院学报》的《论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价值取向》,成了该校教师方某某的“文章”……

  “现在社会上存在一个巨大的论文黑市,我们对老师送审的论文警惕性是比较高的,”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吴金辉说,“可我们怎么都没想到亳州师专的老师造假手段如此奇特和‘原始’,差点就被蒙了。”

  造假源头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那个几乎把亳州师专参评副教授的老师一网打尽的聂继红,究竟是何许人呢?

  中国矿业大学校长王悦汉向本刊介绍了她的真实情况。聂继红,曾先后在矿业大学实验室、教务处教材科工作,后来竞聘落榜,进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待岗,现在每月只领取300元生活费。直到去年11月,亳州师专派人到矿业大学交涉,矿大才得知聂贩卖假论文一事。

  矿大纪委监察处副处长孙树民受命专门调查此事。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孙说,聂已向校方承认,她利用《徐州师范大学学报》《矿业大学学报》《临沂师范学院学报》《台州师专学报》《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为亳州师专教师制造了24篇假论文。亳州师专教师通过邮局汇给聂的钱总共38000多元。

  “但聂继红说自己只是‘二传手’”,孙树民说。

  聂向矿大的交代,又扯出了另一个人。2001年聂在深圳打工,认识了一个名叫朱从华的福建男子。这以后,聂、朱二人曾盗用书号一起搞过一个《教育教学研究》的非法出版刊物,朱任主编,聂任副主编,他们在报纸上还登了广告。聂负责与学校教师联系并获取所得收入的10%,刊物制作由朱负责,90%的钱被朱拿走了。

  孙树民说,聂继红坚称,现在与朱联系不上了,因此矿大的调查陷入窘境。

  “我们都被处分了,可做假论文的聂继红却没人管!”被发现造假的6名教师之一亳州师专的刘文(化名)说——安徽省教育厅对造假者在全省高校间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他们做出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的处罚;对2003年和2004年已经评上副教授的6名造假教师,撤消副教授资格,并扣因晋升职务所增加的工资。

  但对聂继红以及那个不知现在何处的朱从华将如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当事各方表现出不一样的心态——矿大宣传部副部长张文斌说,矿大会按照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聂进行调查和处理,至于是否移送公安机关,张认为并非矿大的责任。他比喻说,学校的一个工作人员偷了一辆自行车,应该是公安机关把此事通报校方,而非由校方向公安机关举报此事。

  亳州师专的刘文(化名)认为,无论造假教师还是亳州师专校方都不会去告聂继红,因为他们再不想折腾这件丑事了。

  此案涉及的一位被剽窃者——临沂师范学院的李红婷在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之后,肯定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会追究聂继红的法律责任。理由有三:一、工作生活非常繁忙,根本无暇顾及此事;二、论文抄袭的事情太多,见怪不怪;三、如果告聂继红,也会牵涉到亳州师专的造假教师,最好不要影响这些老师的前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金海军就此问题接受本刊采访时指出,第一,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被抄袭者有权对聂起 诉;但如果权利人不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根据该法将无人追究聂的法律责任。第二,聂继红参与制造非法出版物,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应受到相应制裁。至于应由谁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则存在一个模糊地带。

  金海军认为,从程序上说,应由安徽省教育厅或者亳州师专、矿业大学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但相关单位、个人见恶不举,也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时,只能依靠版权部门主动介入。

  在采访中,记者一直在与聂继红联系,但始终未获成功。矿大纪检书记曹德欣、宣传部张文斌向本刊证实了一个传闻——聂继红正在该校攻读研究生课程。

责编: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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