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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一次不寻常的庭审

CCTV.com  2007年11月29日 14:38  来源:  

  喜欢创新的年轻庭长

  这次开庭是高桥法庭运用QQ开庭审理的第五起案件,也是第一次审理跨国案件。

  五起案件的主审法官不仅都是俞隆彬,QQ庭审的创始人也是俞隆彬。

  今年33岁的俞隆彬已经在沙县法院工作了近14个年头。他喜欢穿一身制服,打上领带,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为人随和,平时话不多,喜欢侧着头听别人说话。而一旦说起网上立案和网上开庭,他就打开了话匣子。

  2006年4月24日,他在特殊情况下第一次尝试了网络开庭。

  去年2月,高桥法院辖区内的邓娟向法院起诉与外出做小吃生意的丈夫黄兴离婚。法庭通过公告送达并没有联系到黄兴,案件一拖再拖。

  “离婚案本来是一件简简单单的小案件,但考虑到他们的孩子,我们还是决定要尽力找到黄兴,不搞缺席审判。父母离婚没什么,但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无法弥补的。”回忆起当初屡次寻找黄兴的情景,俞隆彬还是深有感触。

  直到开庭的前一天晚上,黄兴才和俞隆彬取得联系,并且强烈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此时摆在黄兴面前的一个最大难题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赶得上4月24日一大早的开庭。

  黄兴一直不愿意放下电话,俞隆彬建议二人网上聊。视频聊天中,黄兴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按照以往的庭审程序,对黄兴明显是不利的。

  “有那么一会儿,望着视频里的黄兴,我有点手足无措,后来我想:我能跟他面对面的聊天,那么,通过视频也同样可以参加庭审啊!”当时俞隆彬自己也没有想到,突然之间的一个想法,却成了国内首创。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深夜,俞隆彬打电话请示沙县法院及三明市中院的领导。同样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领导们同意高桥法院进行一次特殊的开庭。

  网上开庭的想法从它的产生到实践时间其实不过10个小时。

  QQ庭审方式的出笼与沙县很多人都外出做小吃生意有关。打官司成为外出人员最为头疼的问题。

  为此,从2005年开始,沙县法院施行了网上立案,开展了远程受理案件。这在全国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年后,沙县法院因为QQ网络庭审又一次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

  当网上立案开始后,俞隆彬就曾想,既然立案都能够在网上进行,那么审案能否利用现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网上进行呢?当时并没有得到大家的响应,俞隆彬也想过要一步步来,这个想法便一直搁浅下来,但心里一直没有放弃。

  由于沙县特殊的环境,一般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确实因为外出打工多年失去联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庭。按照常规,在没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法庭可以缺席审判。但这样导致的后果便是没有参加庭审的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较好的保护,容易引发社会矛盾。

  俞隆彬打个比方:如果黄兴没有参加QQ网络庭审,那么他所争取的子女的抚养权就有可能丧失。如果实现网络庭审,当事人通过网络同步参加庭审,他就能够充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第一次实践之后,俞隆彬申请了一个专用的QQ号码,现在已经加了很多人,他也时常和一些异地的同行来探讨网上开庭的操作以及可行性的问题。一个上海的同行和他在探讨中碰撞出了火花。他们探讨的中心是:能否让当事人少走一点路。

  “假如通过网络,外地的当事人只需就近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精力和财力的消耗。这种审判模式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可以避免当事人之间的正面冲突,为法院的审判模式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审判平台。”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余其兴说。

  第一个利用网络参加庭审的当事人黄兴告诉记者,网络开庭给了他一个轻松的氛围,既让他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又能在庭上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网上开庭真是便民利民的一种好方式。

  参与两次网上开庭的福建省李春贺律师事务所黄书名律师认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生活工作在很远的地方,如果参加现场庭审,给当事人造成财力和精力的损耗较大。

  支持网络开庭的网友认为:现在网上开庭其实是在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网上开庭,也是便民服务的一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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