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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亡妻的紧箍咒》
林女士离婚后带着儿子再婚嫁给了李先生。婚后林女士患重病,她担心死后儿子得不到继父的善待,所以立下遗嘱。根据遗嘱,丈夫可获得价值20多万的遗产,但条件是李先生在儿子18岁前不可再婚,且即使再婚也终生不得再生小孩。李先生答应了。
林女士的儿子成人后,李先生再婚,但妻子意外怀孕了。妻子坚持要生下孩子,于是李先生向法院提出遗嘱无效。
《经济与法辨辩辩》7月首播:7月1日至7月5日 CCTV-2 22:03
责编:赵倧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