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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屠杀

CCTV.com  2008年11月18日 15:3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  

  侵华日军泯灭人性地展开人类史上绝无仅有的血腥大屠杀,与纳粹施展于犹太人的暴行不相上下。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实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大到举世震惊的南京大屠杀,小到随时随地无处不在的杀戮,中国的大好河山到处是残暴的日军留下的斑斑血迹。据统计,抗战期间中国军民伤亡达3500万人,其中除了军队380万人,平民百姓占绝大多数,这其中惨死在日军屠刀下的又占了很大一部分。

  日军施展屠杀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而且无所不用其极,其残忍程度,完全超出了人类的本性和良知,使日军完全变成一支“兽性的部队”。日军之所以如此,有其深刻的思想基础。日本军队在长期军国主义、皇国主义的教育下,将极端的暴力作为最有效的征服方式,将统治东亚民族视作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武士道精神的教育下,将战争中一切罪恶方式都发挥到极致,超出人们的想象;在与纳粹如出一辙的种族优越论的理论下,将他们所认为的“低劣”民族视为可以随意宰割的动物因而没有任何羞耻心与罪恶感。这就造就了日军这群没有人性的强盗,造就这样的驯服工具。

  南京大屠杀是最典型的突出代表。日军在向南京的进军途中,就已经展开残酷的杀戮,创造“百人斩”杀人竞赛的惊世暴行。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在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中将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中将等人的指挥下,日军对南京大肆屠城,烧杀淫掠6周之久。南京变成一座尸横遍野、满目凄凉的死城。日军用尽各种办法,如集体枪杀、火烧、活埋、枪刺、刀砍、沉塘……。对于大量被俘的中国官兵不是按照日内瓦国际公约规定的“对待战俘应给予人道之待遇”,也没有像其谎称的那样“优待俘虏”,而是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屠杀。中国放下武器的士兵、平民死亡总数达30万人以上!中国南京血流成河,草木含悲,日本东京却在一片狂欢之中庆祝“南京陷落”。英国记者田伯烈揭露日军烧杀淫掠下的南京 “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活地狱”,“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毫无疑义的是现代史上最黑暗的一页”。

  南京大屠杀只是日军暴行中的一例,日军的屠杀恶行无处不在,贯穿了日本长期侵华的全过程。仅大的血案就有很多很多,如旅顺惨案:1894年日军制造旅顺大屠杀,近2万名中国民众惨遭荼毒;平顶山惨案:1932年9月16日,200名日本守备队和宪兵队士兵在辽宁抚顺平顶山村用6挺机关枪集体屠杀村民3000余人,焚毁全村800多间房屋;镇江屠城:1937年12月8日,江苏镇江沦陷,日军屠杀民众上万人,焚烧房屋16700余间,奸淫妇女数以千计;潘家峪惨案:1941年1月25日,日军在河北省丰润县潘家峪村屠杀村民1230人(其中妇女、儿童658人),烧毁房屋约l000间;潘家戴庄惨案:1942年12月5日,日军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残害和平居民1280余人,烧毁民房1000多间;厂窖惨案:1943年5月,日军华中派遣军总司令畑俊六率部在湖南厂窖地区枪杀中国民众3万余人,强奸妇女2000多人;平阳惨案:1943年秋,日本侵略军以4万兵力对河北省阜平县平阳村一带农村,进行疯狂的“扫荡”,持续87天,用刀砍、活埋等手段残杀村民700多人,甚至灭绝人性地吃被杀者的心、肉……

  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犯下的累累血债,是无法偿还的,也是无法否定和掩盖的。

责编: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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