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
日本战败投降后,一部分日本军人参加了阎锡山等国民党部队,继续与中国人民对抗,最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逮捕,这部分日本战犯共140人,被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战犯管理所。1950年7月,苏联将出兵中国东北时逮捕的部分日本战犯移交中国,这部分战犯共969人,被关押在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为了彻底清算日军的侵华罪行,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设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审。
鉴于1062名日本战犯(共关押1109人,关押期间死亡47人)在关押期间成功地进行了人道主义的教育和改造,对自己的罪行已有不同程度的悔改,中国政府决定仅对部分犯有严重罪行战犯进行起诉,对次要和一般战犯不予起诉,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