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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学奖评奖实施细则(草案)

 

CCTV.com  2008年11月03日 16:00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IFF官网  

 

根据《中国金融学奖评奖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特为评奖候选人的推荐与评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推荐人资格与推荐办法

第一条 推荐人资格

中国金融学奖的候选人由中国金融学奖专家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专家委员)推荐产生。不接受个人申报和社会个人及组织机构的推荐。

第二条 推荐时间

中国金融学奖专家委员会每届评奖启动工作会议后的3个月是推荐工作时间,3个月后秘书处将不再接受专家的推荐。

第三条 推荐办法

1、中国金融学奖专家委员需承担推荐和评选中国金融学奖获奖人的义务。每位专家委员每届评奖可推荐候选人三名。推荐过程须专家本人独立进行,不采取联名推荐方式。

2、由于工作、出国、生病和其他特殊原因,专家委员须向秘书处声明放弃本届评奖的推荐权。

3、参加推荐工作的专家委员每人都将获得一个"推荐序号""推荐结果核实密码"。推荐序号、核实密码均由IFF官方网络计算机程序随机生成,只有专家委员本人和秘书处的相关工作人员知道。

4、专家委员推荐候选人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秘书处将给每位专家提供一张含有电子格式的光盘供专家填写,无法使用电脑的专家委员可向秘书处索要纸表格。推荐理由都应依据《章程》规定的评奖标准,简明扼要地评述被推荐人的主要学术贡献,最长不超过200字。

5、专家委员在规定限期内填写完成《候选人推荐表》后即可提交至秘书处,也可通知秘书处派人收取。

专家须复制留存本人填写的《推荐表》,以备与秘书处在IFF官方网络上发布的推荐结果对照核实。

6、在推荐期限内,秘书处将随时把专家委员的推荐结果上传至IFF官方网络评奖推荐专区,每位专家委员均须通过本人的推荐序号和密码,登录IFF官方网络评奖推荐专区,对本人的推荐结果予以确认。如果发现与留存的《推荐表》不相符,专家委员须及时与秘书处联系处理。

7、在《章程》规定的推荐时间结束后,秘书处将通过电脑程序汇总专家委员的推荐结果,依据被推荐次数排名产生候选人,每届候选人数按当届授奖人数的3倍设置。

 

第二章 候选人资格及公示

1、候选人名单产生后,秘书处将在确认候选人的参选意愿后发布评奖公告,宣布中国金融学奖候选人名单。如候选人自愿放弃本届参选资格,可依据推荐排名情况增补。

2、候选人须向秘书处提交个人简历(限2千字以内)、1978年以后的主要学术成果回顾(限1万字以内)和5篇代表作等三方面评奖资料。评奖资料最好是电子格式,如为纸印格式则须根据当年评奖委员的人数提供若干份数。

3、秘书处将委托IFF官方网络为每位候选人制作主要学术贡献的个人主页,并在IFF官方网络上公示,同时展示专家委员对候选人的所有推荐理由。根据《章程》规定,候选人公示期为三个月。

4、在公示期内,秘书处将接受社会各界对候选人资格的质询。如对某一候选人资格出现较大社会争议,将由秘书处进行有关调查与核实,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裁定是否有必要更换候选人。

 

第三章 评奖委员会的组成与评奖办法

第四条 评奖委员会的组成

公示期结束后,秘书处即开始组建中国金融学奖评奖委员会的工作。

根据《章程》规定,中国金融学奖评奖委员会从专家委员中产生,评奖委员人数按当年设置授奖人数的5倍产生,但最低不少于20人,最多不超过40人。

为达到保密要求,直到获奖人产生,评奖委员会的组成不对内、对外公布。

第五条 评奖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

1、有以下两类情况,专家委员不进入评奖委员会。

i 已成为本届候选人的专家,依据《章程》必须回避。若本人声明放弃候选人资格,可保留进入评奖委员会的资格。

ii 因各种理由,本人向秘书处主动提出不能参加本届评奖工作的专家委员。

2、在剔除不能进入评奖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后,秘书处将召开工作会议,由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领导主持,评奖法律顾问到场见证,在符合条件的所有专家委员中,按当年设置的评奖委员人数,经计算机程序随机抽取,产生评奖委员会。

3、评奖委员会产生后,秘书处将通知每位评奖委员。届时评奖委员须与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签订评奖工作保密协议。

第六条 评奖办法

1、秘书处将向每位评奖委员提供含有候选人资料的光盘、《评审表》和只有秘书处和评委本人知晓的评委序号与核实密码。

2、评奖委员须认真审阅候选人资料,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比较每位候选人的学术贡献。

3、在全面了解所有候选人学术贡献的基础上,评奖委员将根据九项评分标准(见附表),分别为候选人打分,满分为100分,但获奖者须超过80分。

4、评委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候选人的评分工作。《评审表》有电子文档与纸格式两种,建议使用电子格式,以便于秘书处的汇总工作。在完成评审后即可向秘书处提交评审结果,也可通知秘书处收取。评委须复制存留《评审表》以备核实。

5、秘书处在评奖工作开始后,将在IFF官方网络上开设评奖委员会工作专区,随时将收到的评审结果上传至该专区,评委可根据本人的评委序号与密码登陆该专区确认核实,如有差错须及时与秘书处联系处理。

6、评委审查资料和评分的时间为2个月。

7、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将向评委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

第七条 产生获奖人

1、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举行评奖委员会工作会议。评委如无法

出席会议,须向秘书处请假。能出席会议的评委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召开会议。

2、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主持和评奖法律顾问到场鉴证下,通过电脑程序现场汇总所有评委的打分结果。在取消每位候选人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将通过计算机程序汇总每位候选人的累计得分,根据得分多少形成先后排名,并根据当年的奖额设置,选取排在前面的候选人为当年的获奖人。如出现累计分数并列情况,则作为共同获奖人,共同获奖人不能超出奖项设置名额。

3、在产生获奖人后,到会全体评委在《评审确认表》上签字生效。

4、在产生获奖人后,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将通知本人,如获奖者本人明确表示不接受奖励,该名额空缺,不再添加。

第八条 撰写获奖理由

在产生本届评奖获奖人后,秘书处将委托部分评委,代表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为每位获奖者撰写不超过50字的授奖理由。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评奖实施细则由中国金融学奖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条 本评奖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中国金融学奖评分标准

中国金融学奖评分标准

 

 

评定项目

评分区间

备注

1

理论创新

020

 

2

实践影响

030

 

3

学术普及

010

 

4

人才培养

05

 

5

国内影响

05

 

6

国际影响

05

 

7

参与政策实践

010

 

8

学术道德

05

 

9

总体评价

010

满分为100




责编: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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