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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加速度 流通企业08年获益匪浅

CCTV.com  2009年01月19日 22:4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经济网  

  越来越多的经销商意识到,如果某个品牌没有产品中标,销售过程中的声誉和影响力就会严重受损。

  虽然国内家电市场行情总体有些清淡,但是家电企业的管理层近期却特别忙碌,因为他们都竭力让自己的工作节奏能够追赶上“家电下乡政策”的进展速度。

  2009年1月10日,距离上一次招标时间仅仅两个月,财政部和商务部再次组织了对冰箱、冷柜、洗衣机、彩电和手机的“家电下乡产品”的公开招标,所不同的是,这次招标产品销售的区域是吉林、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含宁波)、福建(含厦门)、海南、江西、广东(含深圳)、云南和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

  此次招标结束后,“家电下乡”这项自2007年末开始试点的补贴政策,将正式在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地区实施。这意味着,2009年2月,全国各地的农村消费者将在购买冰箱、冷柜、洗衣机、彩电和手机这几类产品时,有机会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现金补贴。

  与此同时,上一轮推广到的省市的家电下乡工作已经展开,目前中标的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已经开始在安徽、重庆和内蒙古等地区组织销售。

  200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家电下乡推广力度,中央财政再次增加补贴,并进一步扩大补贴品种,2009年和2010年再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这一消息再度令企业欢欣鼓舞。

  演变过程

  家电下乡政策最早试行是在2007年年底,试点范围只有四川、河南和山东三省。当时仅仅作为一项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的“惠农政策”时,就在家电行业和农村消费者中引发了强烈的反响。

  2008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持续恶化,中国家电行业面临的发展压力日益加大。当年5月,家电下乡试点结束时正逢中国遭遇“5·12汶川大地震”,财政部和商务部随即决定将家电下乡试点延期至2008年年底。

  2008年11月,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国院务领导在几次经济会议上强调要加快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切实拉动内需。这项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财政部和商务部也在当月下发通知,决定当年12月起将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范围推广至四川、河南、山东(含青岛)、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和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

  但是,形势变化的速度显然超过了当时的估计,在有关领导的直接批示下,不到两个月,家电下乡招标工作再度启动,而且财政部和商务部迅速下发通知,将于2009年2月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

  标准不变

  “此次招标的标准基本没有变化,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论此前中标与否,认真准备材料、做好投标工作,都有机会参与家电下乡。”商务部综合司郑书伟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姜风和副秘书长徐东生近期也通过媒体呼吁,未中标企业不要放弃希望,要在全国推广中积极参与,争取机会。

  翻阅2008年12月19日公布的招标文件,《电器》记者发现,此次招标的产品范围、每类产品的价格上限和性能要求等都与两个月前的招标标准基本相同;值得注意的是,“维修服务网点在每一个所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覆盖率”这一条中,除新疆、青海、西藏覆盖率不得低于50%,其余地区仍为90%。此外,此次招标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中增加了一项——《投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品销售量登记表》,它要求投标企业提供2007年和2008年1~11月的产量,以及在各投标区域内2007年和2008年1~11月的销售量。

  据了解,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经营情况一直是家电下乡招标中的参考指标,是评价企业实力、保证稳定供应农村市场的条件。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要求企业在招标书中提供产量和销量数据,主要是希望能够为全面了解企业实力提供参考。“当然,标书中的任何材料都必须是真实的。”该负责人说。

  参与热情

  “现在,能否进入家电下乡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品牌声誉的重要因素。”一家上一轮投标未能入围的冰箱企业负责人告诉《电器》记者。据他介绍,由于准备投标材料时的一个小失误导致他们的产品上一轮未能中标,本来企业觉得这种结果并非不可接受,“这次积累经验,争取下次中标”,没有中标也可以利用营销策略上的调整弥补2009年销售工作的不足。但是,没想到企业的经销商对此反应颇大,很多人私下议论“是不是产品出了什么问题”,这对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四川省智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晓洪也对记者说:“原来觉得家电下乡怎么也不会轮到我们这种小企业,思索再三还是没有参与。结果上一轮招标结果一公布,我们的经销商就纷纷给我打电话,问我‘和你们质量差不多或者还不如你们有竞争力的品牌产品都入围了,为什么你们的产品没中标?’”

  记者在实地采访中也感觉到,家电下乡政策的影响力已经日益扩大,不但更多的农村消费者“非下乡产品不买”,而且越来越多的经销商也意识到,“如果某个品牌没有产品中标,销售过程中的声誉和影响力就会严重受损”。

  加强监管

  2008年12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通知:两节将至,针对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劣质食品、假劣农资等产品的情况,将组织全系统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重点产品家电下乡中的不法行为,维护好农民的利益。

  “监管问题是今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的重点。”2008年12月5日,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北京组织的家电下乡培训会上,郑书伟也曾重点强调这一点。

  郑书伟当时还说到,试点工作时只有36家企业,当时的工作重点是“看效果”,但是进入推广期后,各地政策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有所调整,在继续坚持宣传、抓紧备案等既定工作内容的前提下,着重加强对产品质量、销售环节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监管。郑书伟还提醒企业,要珍惜机会,扎实、踏实、老实地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我在这里要给企业打个‘预防针’,欺诈行为绝对不允许,一旦出现,谁违规,谁出局。”

  据了解,主管部门目前做出的监管方案中提到:如果标书承诺的产品质量与真实产品不符,将取消产品的销售资格,严重的还将取消企业今后的投标资格;骗补和虚假销售的经销商“立刻出局”;销售假型号或者销售中更换中标产品型号的经销商“立刻出局”;利用农民不了解情况,改动价格或者影响农民领取补贴的网点“取消资格”;对窜货的经销商进行“禁止销售”的处罚;还要在各地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中心。

  对于违规企业,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可做出“批露、暂停资格、取消资格、取消下次投标资格以及扣保证金”等处罚,而且“上述几类处罚可以同时进行”。

责编:庞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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