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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我和李晓光同志代表《经济与法》栏目组来到浙江省安吉县追踪报道债务执行案件。可是我们跟随法院执行工作时,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我们给被执行人庞志强,打电话他不接,我们去工厂找他,他不在。就在我们和执行法官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突然之间从我的车左侧,窜出一辆车,我一点防备都没有。 我们的车子也晃动了一下,当时司机方向盘往外面打,往路边稍微让了一下,后来他过去之后,我们车灯往前面照,一看就是被执法人的车。 为了保证车上的人员安全。司机一把方向绕过去,绕过他的车,他在后面几次要追上我们,司机的方向盘只有左一把,右一把,把他挡在后面,不能让他超上来,特别是经过一个桥的时候,一个左急转弯,大概有90度的转弯,当时是很危险的,车身直晃荡,我们绕过去之后,司机就加大油门,当时可能因为他的速度不够吧,被我们甩掉了吧。 让我们虚惊一场,做为一名记者我要时刻保持冷静,用录相机真实的记录了这一刻。 这次执行遭遇却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撞车事件发生后,法院领导立即将庞志强执行案件上报到了安吉县政法委。 在安吉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法院和公安局实行了联动机制,并且成立了专案组。 庞志强故意撞车后,公安局很快就发出了对被执法人开的皮卡车实施了全天候布控。在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庞志强的行踪终于浮出了水面。 12月13日,庞志强与申请人陈惠等达成调解协议,向法院交付13万5千元,两起案件全部执结。 同时,公安局对庞志强予以治安拘留8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这此执行经历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头脑要时刻保持冷静,面对执法难、老赖阴险的问题我们要克服与警觉。用媒体的角度真实报道,用法律的力量将罪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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