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数据汇总_CCTV.com_中国中央电视台
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数据汇总

CCTV.com  2008年12月26日 16:1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CCTV.com  

  附件: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人 民 法 院

  

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实施计划

  为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我院排摸上报的执行积案情况,对下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清理执行积案的范围、重点和目标

  (一)清理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清案要求,本次清案的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立案、未完全办结的案件,包括三部分:

  1、我院于今年8月20日向高院执行局上报的2007年12月31日前立案、现已中止执行或发放债权凭证的案件,共12242件;

  2、以往执行和解结案的、尚未全部履行的案件,该部分案件尚未统计,我院最近三年的和解案件,约有3600余件;

  3、我院在部分金融案件执行中还有部分冻结帐户、查封财产后以“强制”方式报结的案件,最近三年约有2500件。

  列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其他执行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予以恢复执行。

  (二)清理重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本次清案活动要重点清理六类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三是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四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五是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六是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按照市高院下发的清案统计报表,我院已对上述六类重点案件进行过粗略统计,其中:

  1、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我院上报531件(包括普通案件45件、房贷案件314件、行为案件172件);

  2、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我院上报15件;

  3、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我院上报301件(包括特困群体、欠薪、三费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

  4、重复信访的案件,我院上报90件;

  5、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案件,我院未报此类案件。

  上述案件均将作为清理的重点。

  (三)工作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讲话精神,本次清案应当达到的工作目标是:

  1、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力争办结。我院列出531件有财产可执行的案件,其中45件为有财产被查控待进一步处分,如财产处分能满足债权的实现,则应予办结;有172件为迁让、拆违等行为义务的案件,对其中有条件执行的,要克服阻力予以办结;对其余314件房贷案件(系被执行人惟一的住房),同相关银行进行协调,在争取银行配合、创造执行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强制执行。

  2、大幅度减少执行信访案件数量。我院列出的406件重点案件中(不包括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的案件,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加大力度执行;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根据个案情况,加力执行或予救助解决;对重复信访的案件要逐案研判,寻求解决途径。

  3、探索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法院清案模式,成立本区的清案组织系统;通过政法委牵头、提请挂牌督办等方法解决突出的难点问题;利用各类协助执行网络机制,采取集约化模式收集被执行人信息,提高清案工作效率;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二、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步骤(日程与进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清案工作的要求,清案工作分为准备、部署、实施、总结四个阶段,从今年八月开始,到明年六月底结束。根据我院待清理积案的实际情况,初拟的工作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八月中旬至最高人民法院的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待清理的执行积案进行排摸,掌握底数;对未来清理工作进行筹划,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向本院领导报告,充实力量,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二)部署阶段。最高人民法院的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至十二月中旬。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修正工作方案,上报区政法委;由政法委牵头成立清案工作的领导小组和相关实施机构;向全体执行人员下达清案工作任务、部署实施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初步考虑清案工作的组织机构可作如下设置:

  1、领导小组: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法院院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协助执行网络组成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是辖区清案工作的领导机构,负领导、决策、协调及督促之责。

  2、办公室:由我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任主任,成员包括我院执行庭、办公室、法警大队的负责人。是清案领导小组下属的常设工作机构,落实清案的具体工作措施。

  3、实施部门――以我院执行庭为主、法警大队和办公室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考虑建立专门的清案工作小组,由12名成员组成,包括执行人员12名、司法警察2名、辅助人员1名;配执行车辆4辆;我院专设一间办公室供清案小组工作。清案工作小组由我院执行庭长兼任组长(总负责)、一名副庭长兼任副组长(组持日常工作),以执行庭恢复执行组作为基本力量,另调1-2名执行长及6-7名执行人员充实清案力量。清案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对清理范围内的案件负责清查、筛选、研判等工作,并对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实施执行。

  4、协助部门――协助执行网络组成成员单位(包括辖区网络和银行网络),按各自单位的职能,对清案、执行予以协助。

  (三)实施阶段。今年十二月中旬至明年六月中旬。根据我院待清理案件数量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的特点,初步打算采取“清理与执行同步、法院执行与网络协助并举”的方式推进。

  1、落实清案组织的人员、办公场地、设施、装备等,并在清案小组内部分设四个小组,每组3人,对上报备案的各类重点案件937件(实际上各类案件统计中有重合情况)进行任务包干办理,落实责任(于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

  2、通过内查外调等方式,熟悉每件案件的现时情况,研究、制定个案执行方案;对重大疑难案件上报执行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对涉及辖区内部有关单位、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由清案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或由领导小组成员包干督办(于今年内完成)。

  3、加大力度、穷尽手段、依法执行。对财产给付类案件,应穷尽调查手段,查明被执行人的实际财产状况并及时予以控制,包括采取审计等非常规执行方法,还要通过公安协助网络,加大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对已被控制因种种原因未处分的财产,要针对个案情况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限时落实;对各类矛盾突出的行为请求权案件,要会同地区组织、房地产和物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和执行,必要时还应争取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支持、参与;对清案中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公布其信息;视个案情况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以及由所在单位、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被执行人在外省市的案件,适时组织实地执行,争取当地法院的配合,必要时请求上级法院开展协调;对不具备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属特困群体的案件实施司法救助;建立专门信访机制,对涉及清案范围内案件的信访件进行汇总、登记、交办,对提供的财产线索及时核查,发现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纳入重点清理范围恢复执行。清案实施工作争取在于明年6月20日前完成。

  4、发挥各类协助执行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同时通过集中清案,进一步密切法院与协助网络的关系,建立日常化信息采集、交流的机制、协助执行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

  5、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统计、汇总、上报清案工作的进度、成果和其他重大事项。

  (四)总结阶段。对清案工作予以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各类数据(明年六月下旬完成)。

  2008年11月26日

责编:刘慧

2/2 < 1 2

相关热词搜索:   金融案件  审判  执行  清理活动  强制执行  查封财产  冻结账户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