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建立“执行110”常设值班制度
本报讯(记者 章立莎 通讯员 韩继升 田绪宏)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白天难寻、故意逃避执行等情况,李沧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执行110’常设值班制度,各执行单位轮流值班,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执行。”目前,该院“执行110”常设值班制度实施近两年时间,期间,本市各媒体对这一做法进行了广泛报道。昨日上午,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执行正在进行》摄制组首次将镜头聚焦该院执行工作,并将对该院正在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为期一周的采访。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院“执行110”常设值班制度实施以来,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电话175个,出警525人次,采取强制措施83次,拘留16名被执行人,执结案件59件,达成和解37件,执行标的200余万元。
扩大执行案件速执范围
2007年4月开始,该院建立了小标的案件速执机制,今年1月将速执案件范围逐步由1万元扩大至5万元以下,8月份又在总结小标的案件速执经验的基础上,将所有案件纳入速执程序,通过完善常设值班制度等措施确保“速执机制”取得成效,速执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21天。
调整执行思路取得双赢
该院对部分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既保证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又使被执行企业能继续生产经营。如在执行某企业过程中,该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力的情况,无力偿还全部案款。执行法官及时调整了执行思路,从中牵线搭桥,使申请人成为被执行人的代理商,双方进行经营合作,最终使被执行人既偿还了欠款,又拓宽了销售渠道,取得了双赢效果。
变通执行方式执结“死案”
对部分外资企业不给职工投保的案件,该院积极变通执行方式,通过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险事业处等联系协调,突破了原来的办理模式,将投保主体由单位变为个人,将执行回来的案款以职工个人名义补办社会保险手续,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部分企业以经营不善为由拒不履行法律裁决的案件,该院采取强制审计的方式,通过对这些企业的投资、股权、债权、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会计科目进行审计,查清了企业的资金流向及隐匿债权。如对驻该区某大型国有企业执行案,通过这种方式,一次性执结“死案”40余件。
对受理的多起韩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由于其现有的资产无法清偿,该院在执行中千方百计查找企业投资人,通过采取扣留护照、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据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该院于今年11月起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截至目前,已清理积案375件。
崂山法援帮农民工讨薪98万
本报讯(记者 章立莎) 记者昨日从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今年共为160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索回劳务费、人身伤害等赔偿98万余元。其中,涉及人身损害的18起,保险加班费等42起,支付劳动报酬56起,工伤5起,其他劳动争议案件33起,其他民事事项3起,刑事案件3起,其中法院指定辩护的1起,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起,个人申请法院辩护的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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