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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准备就绪


  导语: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中国报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3月5日开幕,4日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产生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随后召开了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和本届大会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立法是人大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将回顾九届人大的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将就这一话题在演播室接受采访。首先请看记者有关会议的报道。

  解说:

  3月4日上午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主持了预备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王兆国当选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长。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根据大会议程,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将选举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并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国务院组成人员,大会还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高法高检工作报告,并审查和批准去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今年的发展计划,审查去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今年预备草案,批准去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今年中央预算。(字幕)

  预备会议之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开始举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主持了第一阶段的会议,会议表决推选出吴邦国等十名主席团常务主席。随后在吴邦国的主持下,会议继续进行,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通过了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文件。

  上午11点15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向中外记者介绍了本次人大会议的有关情况。

  姜恩柱介绍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定于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8日上午闭幕,会期13天半。随后,姜恩柱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记者的提问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关立法工作的。有记者问:在九届全国人大期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有何根据?姜恩柱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有三个基本标志:

  大会新闻发言人 姜恩柱:第一,涵盖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应当齐全,我们经过研究后认为,主要是指七个部门,这就是宪法及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社会法、经济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一共七个。第二个标志就是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基础法律应当制定完成。第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制定的地方法规应当制定出来,与上述法律相配套。

  解说:

  此外姜恩柱还就政府机构改革、对台政策、反腐败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本次大会有2985名代表,分别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他们来自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对大会关注的热点也各有不同。

  人大代表 秦宜智:大家对这次大会都充满了美好的期望,首先是期望通过选举和决定思想解放、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领导人通过进入人大常委会,进入国务院,进入中央军事委员会,因为这对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人大代表 路甬祥:最关心的还是科技,因为过去五年是中国科技发展最好的一个历史时期,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另外科技改革取得长足的进展,中国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也跨出了很大步伐。我相信新一届政府将会继续坚持科技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把中国的创新能力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大代表 钱易:我个人最关心的就是我们国家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要翻两番,但是我们要保持生态环境的良好,我们国家人口很多,资源相对是比较短缺,现在环境也受到了相当的污染,所以我认为我们人大要关注这个问题。

  出镜:

  由于要进行换届选举,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为期十四天,较往年略长。为了在会议期间不影响北京市民上下班,大会每天的开会时间都比往届推迟了一小时。

  解说:

  在北京,市民上班的高峰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上午7点到9点,以往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开会的时间是上午9点,刚好和上班交通高峰重叠,交通难免会受到影响。今年大会决定将开会时间推迟到上午10点,避开交通高峰。今天是这一规定实行的第一天,记者在长安街上看到交通秩序井然,没有发生拥堵,记者随机采访了北京市民。

  北京市民:今天我出来没有堵车。

  北京市民:交通很好,因为今天我从城南跑到城北,来回走了一趟,没有什么问题,跟平常差不多。

  北京市民:我觉得今年两会(开会)时间错开以后,确实体现了想着老百姓,挺实在的,我觉得这点挺好。

  解说:

  据了解,两会期间,北京市交管部门在大的平交路口和两会车辆交汇处,交替放行与会车辆和社会车辆,以及一路绿灯的与会车辆到路口可能就要等上30秒,让社会车辆通过。为了保障交通,北京交管局调用了大量警力。

  北京交管局东城大队帅府园队队长 刘文武:今年我们局里要求的是里面正常的勤务路线要保证,外围输导也相当重要,两头兼顾,外围输导不能对社会交通造成影响。所以我们的警力,全局的警力全压在面上。保证出行,既要保证代表的出行,也要保证社会交通的出行。所以这块我们可以说是全力以赴。

  解说:

  每年两会都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今年又逢换届选举,加上党的十六大刚刚确定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那么今年社会公众对两会有什么期待呢?

  北京市民: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领导人来掌舵,来贯彻,国家主席、总理(都)是很重要的人选。

  北京市民:肯定是老百姓生活水平,这是跟自己切身相关的吧。

  北京市民:主要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

  北京市民:改善老百姓生活吧。

  北京市民:提一些关于社会保障这方面的话题比较好,包括一些职工福利,以及一些贴近老百姓生活的话题比较好。

  北京市民:对于我们老年人来说,主要是(关心)劳动保障,对。医疗的问题我们也很关心。

  记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在这里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此次大会又是一次换届选举的大会,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对这次大会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中国报道记者杨海莉在北京报道。

  主持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立法大致经历了打好基础、突出重点和完善提高等三个阶段。1997年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8年开始的九届全国人大正处于这第三个阶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初始就做出决定,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一阶段的立法情况。

  标题:背景:九届全国人大立法硕果累累

  解说:

  五年来,九届全国人大共审议了87件法律,其中通过了74件,10件留待以后继续审议,1件并入其它法律,2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终止审议。在九届人大任期内,一些难度较大的法律得以通过,例如制定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婚姻法等。过去法律的审议一般为两审,即法律草案提交常委会,经过两次审议,可交付表决。九届全国人大开始,对法律案的审议改为一般为三审,如果对法律草案有分歧,争议较大,甚至在常委会进行第四次、第五次审议。在通过的74件法律中,一审通过的有8件,二审通过的有20件,三审通过的有38件,四审通过的有6件,它们是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水法的修改、文物保护法的修改、税收征管法的修改;五审通过的有2件,它们是证券法和合同法。

  字幕:

  第一屏:

  九届全国人大共审议了87件法律

  其中通过了74件

  10件留待以后继续审议

  1件并入其它法律

  2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终止审议

  第二屏:

  一审通过的有8件 二审通过的有20件

  三审通过的有38件 四审通过的有6件

  (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水法的修改、

  文物保护法的修改、税收征管法的修改)

  五审通过的有2件(证券法和合同法)

  主持人:为了进一步了解九届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我们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来到我们的演播室,(转身)您好,张主任,欢迎您的光临。张主任,我们知道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为立法工作提出的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那么1998年正好是九届全国人大任期开始的一年,那么五年间,可以说九届全国人大也是在朝这个目标在努力的。首先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五年间,全国人大在立法工作方面,为实现这个目标都做了哪些工作?

  张春生:这五年当中,九届全国人大按照"十五大"提出来的奋斗目标,一直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质量,作为自己第一位的任务,这五年当中,它审议的法律案、法律解释案,还有有关法律的决定,一共是124件,经过它的审议工作,最后通过了112件,这当中有108件是由常委会通过的,有4件是经过常委会审议提交给大会通过的。如果做一个总的评价,恐怕应当这样说,在五届、六届、七届、八届,这四届全国人大努力的基础上,到了九届人大(任期)截止的时候,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门类已经齐全了,我们这个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分这么七个门类,一个是宪法和宪法的相关法,第二是民商法,第三是行政法,第四是经济法,第五是刑法,第六是社会法,第七叫做诉讼和非诉讼的程序法。这五个门类是齐备的,每个门类下面还有一群法律,每个门类下边的主要法律都制定出来了。所以可以用一句话来说,到九届(人大)任期结束,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形成前面加一个初步这样一个限制词,就说明它还不十分完备,还有一些重要的法律需要继续努力制定。

  主持人:中国的立法工作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历程,这个历程到底是一什么样的过程,如果把九届全国人大任期的这五年放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来看,您怎么评价这五年九届全国人大在立法工作方面所承担的历史性任务?

  张春生:我们建国五十多年的立法工作,大体可以划分这么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建国到1978年,大体是30年的时间。建国初期,比较重视法制建设,比如1950年的工会法、婚姻法、海关法、土地改革法,都是这个时候颁布的。1954年制定了我们第一部宪法,依照宪法又制定了一系列的组织法,像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等。这个时候比较重视法制建设。1956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1956年到1960年前后这几年,没有制定什么法律,也不大重视法制建设。所以一些主要问题都出在这个时候,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不但原有的法律不实行了,也没有制定什么新的法律,连宪法都不顾了。所以整个国家民族是受了一场劫难,只是到了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党总结了我们叫做两起两落的历史经验,在把国家的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同时,做出了一个决策,就是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第一阶段我理解是这样。第二阶段就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国家的立法机关正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乃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面地加强了法制建设。第三阶段,我理解是从党的“十五大”开始,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来一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这样一个基本的治国方略,并且提出来就是刚才你讲的,到2010年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我认为这是一个新的里程碑,九届人大这五年,它既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又是实施新的治国方略的一个开端,承前启后,应该说它是做了相当大的贡献。

  主持人:在九届全国人大任期的五年,正好是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因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很多相关的法律需要修改,我们知道全国人大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这方面的情况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张春生: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需要遵守世贸规则,另外我们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也是做了很庄严的承诺,所以这个法律的修改,突出地表现在涉外经济方面,包括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前几年集中力量修改了一批法律,比如说三个外国投资法,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还有三个知识产权法,像专利法、像商标法,还有著作权法,也就是版权法,还有一个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这七部法律通过修改,应该说达到了跟世贸规则完全一致。还有一些法律需要修改,比如外贸法,有些法律还需要制定,像反补贴法,这个还需要制定。应该说制定这些法律也还有不少难点,有些困难,往往为了一个条文费很大的周折,花费很大的精力。我举一个例子说,修改著作权法。著作权它是一种对于权利的一种保护制度,就是这个作品是我的,别的单位,别的人要用,我作为一个专有权利,我受法律保护,你要用,第一要经过我点头许可,第二你要付给我报酬,使用费。我们这个著作权法是1990年公布的,1990年有一个条文,就是“43条”,“43条”说的什么呢?就是广播电台、电视台,这个跟我们有很大关系,如果播送著作权人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也可以不付报酬,原来有这个条文,这个条文老实讲,适合当时的情况。到1998年国务院提出了一个修正案,为著作权法做修改,但是这个条文没有修改,但是这个条文一上会,在常委会一部分委员当中,特别是文化界的人,社会上一部分的作曲家,这些著作权人有强烈的反对意见,他的理由是什么呢?就是著作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力,是一种专有权,跟商标专利是一样的,第一你用我的,要经过我允许,第二你要付费。这是一条理由。第二条理由,版权、著作权有国际公约,像《伯尔尼公约》、像世界贸易组织有一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像这些东西都规定这个原则,所以当时争论很大,两种意见,一时统一不起来,难做决策。所以半年以后,就是1999年中期,国务院就把把这个议案收回了。后来随着入世步伐加快,这个问题总要解决,所以2000年底,又提出这个议案了,“第43条”根据大家的意见做了修改,改成什么呢?电台、电视台播送著作权人的录音作品可以不经允许,但是要付费。这个上去以后还有争论,后来经过反复的协商、审议,大家在两点上趋同,第一,不能违反国际公约,要保持一致,国际公约它是这么说的,可以对著作人的权利做适当限制,比如不经允许可以(使用),但是起码要给人家报酬,我们这个没违反。第二我们中国有一个什么情况?没有保护著作权的一种集体组织,不健全,电视台如果说播一个录音带就找当事人许可,在我们中国现在做不到。所以大家最后在这两点上,达成共识,这个著作权法通过。

  主持人:观众朋友,围绕全国人大立法工作情况,我们正在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先生,稍后我们将接着谈,欢迎继续收看我们的节目。

  主持人:在九届全国人大任期内,有很多法律通过了,但是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些难度比较大的法律,比如说像婚姻法、还有文物保护法的修改,还有比如说民办教育促进法、合同法等等,我记得有些法律好像是四审、五审才通过,通过的难度比较大,是不是意味着争议比较多,您能不能回忆一下,当时在哪些问题上有争议?

  张春生:立法工作搞到现在,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就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形成,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它也呈现一个利益多元化的这么一个态势。这种多元化的态势势必提出不同的要求,它也要反映到立法工作来,所以这几年九届(人大)的立法难度增大,刚才您提到民办教育促进法,这个争论在哪?它是经过四审的,你说的对了,经过四审的,就是一个问题,就是怎么样合理地处理出资办学人的回报问题,怎么处理它,这个在国际上,一些西方国家教育比较发达,通行的做法是这样子的,企业家有钱,你办学或者你通过基金会办学,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办纯公益的,就是说我不求回报,我不从这里边赚钱,那么国家支持,纯公益的,我什么都给你,各种优惠都有,比如说免税,赚了钱你就继续办学,我免税,因为你不拿利润。再一种形式,就是你可以办赢利学校,你办赢利学校,因为你赚了钱了,纳税天经地义,你就要纳税。那么我们的争论在哪儿呢?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意见就是说私营企业家,投资办学,比如办一个技术学校,我要拿回报,说拿回报可以,你缴税,但是一些同志主张,既拿回报,又不缴税,理由是什么呢?中国学校太缺,群众需求太大,鼓励办学。再一种办法主张是什么呢?就是说你可以拿回报,拿回报呢应该交税,因为有这个争论,一审、二审、三审,先后提出过不止一个方案,解决不了。最后还是通过会内会外的反复协商,多数人接受了这么一个方案,现在我们民办学校按照这个法律来说,是这么两种形式,也可以说三种形式,第一我们还是鼓励捐资办学,办公益学校,国家给你一切优惠,比如批地是免费的,你赚了钱也不征税。第二如果你是通过办各种培训机构,办完全赢利的学校,现在不少,比如说驾校,考驾证,这个是赢利性的。还有电脑培训班、厨师、美容班,这些东西实际是商业行为,照章纳税。合理回报这类学校跟它又有点区别,它不是纯赢利,它带一些公益性,所以就给了这么一个规定,你可以拿合理回报,但是要缴一点税,但是这个税跟纯赢利的那种(学校),像驾校班要低,要给予优惠。那么大家协商出这么一个方案,多数人接受了,很不容易,四审才表决通过。

  主持人:在九届人大任期期间,有很多法律的修改或者制定的过程中,都采取了登报征求意见的这种方式,我记得比如说婚姻法,当时很多报纸、媒体登报征求大家对这个法律有什么意见,(大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的时候,能够把大家的意见吸纳进去,这个是不是意味着中国的立法工作更加民主化了?

  张春生:是这样,咱们(人民)代表大会跟常委会内部,应当说立法也是一个民主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最后表决议案。那么表决要以组成人员的多数来通过,但是这一种审议,它虽然是一个民主程序,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限性,不论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还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于他经历不同,经验不同,职务(不同)等各种局限,他往往不能了解全面的情况。为了弥补这个,咱们的立法制度它有几种形式,使得会内民主跟整个社会的民主结合起来,比如说咱们现在有发文制度,就是每一个法律案,都要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去征求意见。第二有“三会”制度,就是法律案都要开座谈会,这是起码的。涉及到科技问题的,这类问题要开论证会,涉及到一些标准、科技方面的。还有一种就是关系当事人利害关系比较深,适用面比较大的要开听证会,这是第二种。第三种就是刚才你说的,如果这个适用范围很广,涉及广大群众的利益,咱们要通过传媒向社会公布。

  主持人:在九届人大期间,还有两部难度比较大的法提出来了,一个是民法典,还有一个是监督法。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这两部法律虽然还在讨论的过程中,但是能够提出来意义就非常重大?

  张春生:是这样。民法,如果用一句话来说它,它是调整公民、法人,他们之间的财产关系,还有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这样一部法律,我们这个民法典启动了两次,1981年启动一次,曾经组织一批专家起草,但是当时受了一个局限,因为这部民法更多涉及经济制度,当时(时机)不成熟,所以起草了一段时间就告停了,怎么办呢?因为民法典它包括若干单行法,当时停下来按照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根据客观条件来立法,一个一个制定,单行化。到现在我们民法典的相当多的单行法都出来了,现在就一个物权法没出来。如果物权法出来了,我们的民法典经过编撰就行了。民法典的制定意义相当重大,它对于保护我们国家财产、公民财产,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意义重大。监督法,它的全称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监督法,监督谁?它所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现在看起来监督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是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当中一个很大的问题,监督什么?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这是我们国家一个很重要的民主制度。这两部法律应该说起草时间都比较长,现在提出来,应该说就是一个进展。

  主持人:刚才我们主要谈的是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除了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以外,我们注意到地方立法工作也非常活跃。原来有人说,地方立法,就是小法抄大法,全国人大立了法以后,地方人大就小法抄大法了。但是我们注意到这一段时间,有很多地方人大,他们在法律工作方面,有些时候还走在了全国(人大)的前面,这个方面您能不能给我们举几个例子?

  张春生:应该说地方立法,它跟全国人大立法一样,从1979年授给了地方立法权,到现在二十多年的时间了,它也有一个从不自觉到比较自觉,从质量不高,到质量比较高的这么一个探索过程。比如江苏省,它总结自己的经验,它提出来地方立法应该把握一个什么呢?叫做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提出这么一个(原则)。这个东西应该说是把握住了地方立法的精神。像上海市,上海市最近几年的法规不管是自己独立制定的,还是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些就几条,有些很重要的法规(才)七条、八条,主要的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上就这几个特点,所以既维护了法的权威,又解决了地方的问题。

  主持人:张主任,围绕人大的立法工作情况,我们先谈到这儿,今天非常感谢您到演播室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您。观众朋友,今天的〈中国报道〉两会系列报道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明天的同一时间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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