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政协委员、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书记金义华
案由:为加快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提高流域经济运行质量,长江流域应组建一个权威性的领导机构。
主要内容:长江流域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但政出多门的现状不利于流域经济的发展。
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涉及13个省市和中央的一些部门,关系复杂,通过地方立法,各地各自为政,都有自己的一套政令,地域封锁、资源垄断、行业垄断现象禁而不止,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浓厚。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十分突出地存在着重复建设、盲目发展和资金浪费的现象。
从长江沿江地区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及一些重要企业的产品构成情况来看,产业结构大致趋同,产品重复,低水平、低效率利用资源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而且运输资源也未合理开发利用。
此外,时有所闻的长江违法围滩造地、建场盖房,屡禁不止的长江非法采沙、捕鱼等,在其背后,都有政出多门、地方保护主义的阴影。
1985年,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四大中心城市联合发起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对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总体而言,这个组织还是松散的,而且协调方式比较松散,不仅协调缺乏权威,对很多现实问题都只是研讨,不可能形成决议,不能有效地适应流域经济高效优质运行的要求。
长江流域经济发展领导机构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授权管理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决策机构,对流域经济的发展和管理等进行决策,并审定、协调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制定长江流域产业布局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规划、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决定流域有关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审查有关的法规草案,协调流域经流发展的地区纠纷,平衡条块关系,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