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黄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将一份重要的合作计划传给合作伙伴,结果却被第三方从电子邮箱上窃走,并恶意公布在了互联网上。由此导致了双方合作计划的破产和生意的损失,甚至造成了双方对他诚信度的严重怀疑。
“网络安全已成为新形势下的新话题。”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立法,是前来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厉志海特别关注的话题。
厉志海领衔提交的这份议案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近几年我国的互联网发展迅速,但同时,全国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却比较落后,加上有关措施不规范,尤其是法制不健全,在网络安全方面立法滞后,严重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由于缺乏有严肃性和震撼力的法律来约束网络“黑客”的破坏和其他欺诈行为,对这些行为处理的随意性也很大,因此在实际上,违反有关技术保密规定、侵犯网络个人隐私、以及各种故意破坏计算机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时有发生。
1994年,国务院曾发布过一个《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但在今天看来,这个条例不仅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已明显无法解决21世纪所面临的网络新问题。而此后公安部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也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
厉志海说,美国、欧洲共同市场理事会近几年来相继就网络安全问题立法。在这方面,中国可以充分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
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抓紧制定《网络安全法》,并明确包括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惩处规定、网络加密解密的法律规范、关于个人资料隐私的保护和其他关于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等。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加密技术保护网络和交易的安全,明确消费者个人资料的保护、服务商对依法取得的个人资料的利用和流通等,依法保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或隐私不被侵犯,促进网上税收、保险、合同签订、电子支付、金融管理和个人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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