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连日来,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对报告中提出的“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支持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表示赞同。他们认为,党领导的新闻媒体,应该把“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重视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紧紧抓住“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社会现象予以揭露,以展示党和政府对铲除各种丑恶现象的鲜明态度,进一步凝聚起党心民心。
新闻曝光:弘扬了社会正义
近些年来,党的新闻工作者在满腔热情地讴歌人民群众的光辉业绩的同时,还揭露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把一些“假、恶、丑”的事物具体地再现在读者和观众面前,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并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有效的舆论监督力量。
刘大钧委员说,大量事实证明,代表人民呼声的舆论监督确实起到了清污除垢的效果。导向正确的舆论监督,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弘扬了社会正义。
“舆论监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各级政府和办事部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实践‘三个代表’、改变工作作风,让人民看到希望!”黄泰康代表说,无论什么时候,一些做了有损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事情的人,一些做了亏心事的人,会从舆论监督中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威慑力。
代表委员们认为,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行使舆论监督职能,既能正确引导群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又能准确地把落脚点放在党和政府的意志与人民群众呼声的契合点上,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这样就会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新闻媒体的权威性,这是新闻媒体重要的社会责任。
舆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帮手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引起代表委员们的注意:一些问题被新闻单位曝光后,就会引起重视,严肃处理,尽快解决。如果没有见报,问题可能就会久拖不决。
问题是为何只有新闻媒体曝光了才能得到解决?症结在于一些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李祖伟代表说,各级领导应把舆论监督看作是一面镜子,辨正误,明是非,知得失,老老实实做好人民的公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带头支持新闻单位进行正确的舆论监督。
代表委员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领导应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时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想人民所想,帮人民所需,真正代表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可喜的是,随着政府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深入,各方面都认识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北京市新任市长孟学农提出,新一届市政府要给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安徽省新任省长王金山表示,政府工作不光要接受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还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结合点”上选择突破口
关注民工工资、追踪北京菜价……新年刚过,新闻单位又紧密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利用舆论的力量,展开了形式多样的报道,并继续发挥了舆论监督的威力。这些报道不仅及时发布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配以大量的新闻背景资料和对专家学者访谈性解释报道,从多角度为困难群体提供了舆论道义支持和援助。
一位来自新闻媒体的代表说,要在舆论监督上有所突破,不能像《水浒传》中的黑旋风李逵那样,挥动板斧,乱杀乱砍。下功夫研究新形势下开展舆论监督的重点领域和报道策略。选择舆论监督的重点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而有人拒不执行的;一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而有人继续损害群众利益的。新闻媒体应尽量从二者的“结合点”上选择舆论监督的突破口。
姜德明代表说,加强新闻监督,新闻媒体根据职责充分发挥党和人民赋予的舆论监督职能,这点应该肯定。但这种监督,必须把握一定的度,也必须依法进行。要做到这一点,新闻媒体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吴德立委员也认为,舆论监督应以正确方向去引导,而不应恶意“炒作”。
代表委员们认为,新闻媒体的能力毕竟有限,其舆论监督也不能单兵作战。要加强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党政监督,强化以人大牵头的法律和工作监督、以政协和统战部门牵头的民主监督,注重以信访部门牵头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只有同这些监督密切配合,一些“假、恶、丑”现象才会受到鞭挞,人民群众才会真正感受到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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