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持久的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对此功不可没。
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结做好政府工作的九条经验和体会时,坚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是其中重要的一条。过去5年的经验,过去13年的经验,乃至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都反复证明,没有稳定,什么也干不成。因此,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方针,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
在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中,朱镕基总理仍然强调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那么,如何更能保持一个持久的社会稳定局面呢?除了政法各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尽忠职守,坚持“严打”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外,一项根本的和长远的战略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因为,法治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
加强法制建设,使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重要方面都为法律所覆盖,从而使人们的社会活动最大限度地摆脱无法可依的无序状态,社会稳定就有了法治的基础;
加强法制建设,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避免因滥用职权和执法犯法而侵害公民权利,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就可以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纳入法制的轨道,通过法律途径、遵循法律程序解决,法律程序在这里充当了减震器和阻燃剂的功能,使相当一部分可能激化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化解在法律程序当中,从而避免危及社会稳定;
更为重要的,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增强全民的法律素质,使全体公民信仰法律,遵守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尊重法律秩序,在权利受侵害时诉诸法律解决,在法治框架内人们能够获得公平和正义。这样,一个正常的、平和的社会氛围就会在法治中诞生,社会稳定就可进入长期的良性循环。
由是观之,法治与稳定的关系并不间接,加强法制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查庆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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