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李晓林对目前经济适用房政策提出的种种异议也许会让某些人不太舒服。
感到不舒服的人大致有三类。
其一是这项政策的设计者。
经济适用房政策大概是从五年前开始实施的,其中心思想是为了解决收入处于中低水平且又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的那批人住房问题。政策制定者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也是费了不少心思。没功劳也有苦劳,委屈总是有的。
感到不太舒服的第二种人就是某些房地产商。
虽然经济适用房在利润方面有严格限制而属于“微利项目,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某些开发商却是“微利不微,现在突然受质疑自然有些光火。
第三种人就是那些不缺钱不少房却已经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人们。
这些人感到不舒服是因为在他们看来,经济适用房的确经济实惠,属于小型投资项目中比较安全的那种。不过,本来是偷着乐的事情怎么谁都知道了?
从字面上讲,经济适用房就是讲究经济实惠,为那些急需房屋又没有足够的钱去买商品房的人解决问题。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作为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微利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政策也的确具有一个利民政策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考虑到弱势群体、国家让利于民等等。
不过,这项看上去非常好的政策实施以后,究竟把“经济让给了谁却成了值得商榷的问题。
仅从表面就能得出不少疑问:经济适用房小区里晚间停放的轿车以及某些房屋内部的装修常常让人大吃一惊:这些人是中低收入者吗?如果不是,那么是谁让这些人钻了空子?销售对象身份认定工作究竟还有没有实际意义?
此外,我知道凡经济适用房的项目都会得到诸如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多项税费的优惠条件。开发商顶着“办公益事业的光环出现在大众面前自然是极露脸的事情。尽管有利润不得超过3%的规定,但不少开发商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还是趋之若鹜。有些开发商为赚取更大收益而采取暗箱操作手段也时有耳闻:比如打经济适用房牌子却做着商品房生意;也有少数开发商通过偷工减料变相提高投资回报率;为追求利润而开发出超过100平米大户型也是常有的事。这些管理中的漏洞究竟该谁来负责?
应该说,不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同类商品房要便宜一些,但从国家公布的土地及其他成本来看,价格并不算低。统计局的数据表明,北京这几年经济适用房的均价在3040元/平方米左右,低于3000元/平方米的楼盘微乎其微。
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一个明显界限就是,你是投资还是居住。然而经常有已经拥有住房的人再去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情况,还有些人甚至把买来的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去。本来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以解决住房困难户居住难为目的的政策演变成了某些人眼里的发财机会。急需住房的人依然买不到房、买不起房。
前几天,建设部、国家计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紧急通知,说要对北京等11个省和直辖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调研。调研的目的据说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我们知道,如果一间房屋出现严重的结构性问题时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拆除,而对一个政策来讲,仅仅是“完善也是不够的。李小林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他建议停止经济适用房的审批,政府把对开发商税费减免的“暗补改为对低收入者的“明补,并同时加大启动二手房市场和廉租房项目,真正让国家福利惠及低收入者。
不久前有关部门宣布,全国将投资1700亿元建设2.25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北京市也表示每年将新建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要在4年完成1200万平方米的建设。其实,建设力度大不大从来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方向要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