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制上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真正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日前已获通过。其中引起人们强烈关注的一个变化是:国家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中央企业工委的职能,以及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将整合起来,设立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委将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但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变成“婆婆加老板”,不能把企业管死。
国有企业改革依然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许多提案议案都涉及这一课题。可以说,深化国企改革如今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用大量的事实论证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提出了不少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社会大众也从不同渠道表达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关注,人们希望能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激活国有企业的活力,国家采取了许多政策。国企改革经过多年的摸索,也已取得重大的进展。然而,正如一些代表委员所谈到的那样,国有企业的活力并没有得以充分释放,比如,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经营者内部人控制严重等,这些现象制约了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据有关部门调查,国有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主要是所有者缺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出资人制度以及监管跟不上。而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同样表明,国有企业存在的最大问题表现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上,认为必须探索建立适合国有企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有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只有把国有企业搞好,才能使我国的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国资委正是为了有效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其目的是为了充分释放国有企业的活力,让国有企业的支柱作用发挥得更好、更强大。国资委职能的界定反映了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既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理论储备的结果。国资委的设置既考虑了可行性,也考虑了可操作性: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为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由改革后设立的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其它国有资产,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授权,依照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从体制上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将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更好地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真正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相信,随着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体系的到位,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必将使国有企业得到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国有企业的发展潜力会进一步得到释放和激活,这对保持国家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加速向市场经济转换,意义十分重大。(郭振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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