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团讨论时,有代表对时下盛行的下级称上级领导为“老板”的现象提出质疑和批评。记者闻言颇有共鸣。
如今,称领导干部为“老板”的现象在一些党政机关已司空见惯。“赵书记”、“钱市长”们被工作人员改称为“赵老板”、“钱老板”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同志在一起聊天,也是以“我们老板”、“你们老板”之类代指各自的一把手。有的工作人员甚至以“老板”直呼领导,被呼者也欣然应答。
按照词典的解释,“老板”就是私营工商业的财产所有者。称领导干部为“老板”,看似随意,实则荒唐,应坚决制止和反对。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人民的公仆;无论处在什么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领导同志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也要服务于人民。称领导干部为“老板”,难道是说这个部门、这片区域,是这个被称为“老板”的同志的私有财产了吗?
“老板”之称,混淆了干群间的同志关系。在我们国家,在我们党内,干部与工作人员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只有分工的不同,彼此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但若时时以“老板”相称之后,上下级关系就变得不是同志关系,而是主仆关系、雇佣关系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把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称谓随便“移植”到干部队伍中,是一种危险的倾向。既然以“老板”相称,就必然有“大、小”之别:基层工作人员为“小老板”打工,“小老板”为“大老板”打工……市场经济中的等价交换等原则就有可能堂而皇之地渗透到党内、政府机关内,腐蚀干部的思想,败坏党的作风。
机关大院里“老板”之声相闻,不是什么好事。机关就是机关,不是企业,希望再也不要称领导同志为“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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