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仍是“两会”上出现频繁的一个词汇,与往年不同的是,代表和委员们议论的重点变了,从对“信用缺失”行为的口诛笔伐,转到了剖析症结、探讨对策上。落点之一,就是社会信用建设要从政府行为抓起。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蔡世彦代表会前收集的大量资料显示,“信用缺失”的代价是惊人的。全国每年因逃废债务、合同欺诈、制假售假、三角债等等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800多亿元,为2002年财政收入的32.5%。这么巨大的一笔财富,到底是怎么丢失的?
“政府失信行为的负效应”,是代表委员们议论的一个焦点。“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任何社会形态中,政府行为都具有显著的社会导向作用。毋庸讳言的是,目前政府行为中失信现象仍很严重。少数领导干部会上大谈反腐败,会下大肆贪污受贿;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失察造成“边腐败边升官”现象不断;一些地方对生产责任事故封锁消息、欺上瞒下、推卸责任;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地方保护主义、统计报表弄虚作假、政绩“掺水”、一些文件政策形同空文……如此等等日积月累,都使政府信用在人民群众心中大打折扣。这些问题不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就是空谈。
“打铁先得自身硬”。建设社会信用,首先要建设信用政府。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委书记李强、石家庄市市长臧胜业对此均深有感触。李强代表在作客新华网说:“人才、资金、项目等都可以引进,惟独信用不能引进。信用是支撑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而在社会信用的三个层次中,政府信用是基础,其次才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所以,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当务之急,是认真抓政府行为信用建设。
代表委员们指出,失信行为已经蔓延到了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强社会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目标,所以要分轻重缓急,先抓准主要矛盾,再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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