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我国各类公务、公益、公共组织中,权力职位膨胀或曰官多可谓长期未能克服的问题,并成为影响效率的一大顽症。“校级干部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我曾听有人这样形容某大学行政官员队伍的庞大,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目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官患”。
怎么会出来这么多官呢?人们常常诟病的部门林立、机构臃肿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各式各样的领导岗位上的副职太多。正职之外的无限制增“副”行为,不仅可能削弱或完全对冲掉机构精简的成果,还可能使领导层的膨胀变本加厉,“瘦身”不成反“增肥”。
所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进行的“精简”改革竟改出更多的官来就不奇怪,副市长、副主席、副局长、副书记、副校长、副主任、副组长、副总经理、副厂长之类官阶充斥便是答案。对于这个现象,人们心照不宣,没谁会笨到相信所有“副”官职位果真都是出于干实事、求实效的需要而设置,倒是很清楚其中不乏出于给地位、给利益、给荣誉、给安慰等考虑。
基于上述背景,有两则消息便使人感到特别欣喜:一、已通过的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规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提名16人,进行等额选举,这意味着将选出的副委员长比九届全国人大有所减少(编者注:本文截稿为3月14日,人大选举尚未出结果);二、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为24人,与此前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介绍的拟提名人数一致,比上届减少7人。
两会减“副”,首先证明了“副”官虚多的确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此举无疑还明确传达出这样的信息:治理“官患”刻不容缓,旨在提升办事能力、实现高效履职的改革不仅需要狠抓机构的精简、调整,而且需要狠抓领导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的建设、完善,其中权力职位因工作需要设置而不因人设置是理当遵循的原则。
站在管理学角度看,一个组织要最经济地实现自己的目标,从系统上优化权力结构至关重要。具体到每一正职应辅以多少副职,虽不存在固定数目的规定,但过多过少都不利于工作却不言而喻。可以肯定,让一切无助于组织系统运行却只与组织中特定个人名利相关的因素淡出“副”官职位,应视为最起码的要求。
两会勇于正视现实、从优化自身权力结构做起,不仅表明了减“副”增效的决心,而且作出了表率。(祝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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