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报纸,我注意到3月13日那天,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很集中地谈到了一件事: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大多数农民已经跨过了温饱的门槛,然而,农民看病难、因病返贫的现象依然存在,并且在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
有报道说,来自基层的穆涛代表,进京前就被乡亲们嘱咐再三:一定要把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反映上去啊!她对农民看病难自然也是体会颇深:这些年来,农村返贫现象时有发生,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返贫的主要原因不是别的,而是由看病欠债所造成的。他们中的个别人甚至处于一年的收入抵不过医药费用的无奈境地。 有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口已经占到贫困人口的约50%。由此可见,正视农民看病难、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的医疗合作保障体制,不但是关系农民健康的大事,更是关系到农民脱贫致富的大事。
2002年10月,国务院决定逐步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用国家拿一点、乡镇也拿一点作为扶持,农民再拿一点作为风险金的办法,实行大病资金互助制,其目的在于让广大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权利。这一制度在一些地方试点后,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效果也比较好。
但是,这一工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资金到位?就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如何要求各地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到位,如何建立一个机制来管理和计划这笔资金的运行,真正做到在使用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仍然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
对农村医疗制度,我有些建议:其一,能不能在农村也借鉴已经在城镇实行了的做法,成立一个医疗保险机构?如果有个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什么的帮助农民,我想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进行要顺利得多;其二,在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能不能考虑采取更商业化的措施解决看病难问题?比如说,能否出台措施鼓励医疗保险到农村去拓展市场?其三,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还应该考虑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常规性健康体检,并且建立健康档案,做到无病早防,这可能比有病再治更起作用,也更让农民省钱。
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而如果农民看病难、因病返贫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农民就难以实现真正的小康。对此,我们不能再拖延。(记者 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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