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公告称,法院根据中富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的申请,9月7日依法受理了中富证券破产还债一案,并于9月10日依法宣告中富证券破产还债。
法院公告称,中富证券破产清算组已依法成立,法院指定该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中富证券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中富证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另据了解,作为继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之后的第二任托管方,上海证券已于日前在竞拍中成功买下中富证券的13家营业部。目前,公司正在向管理层申请核发新的营业部许可。知情人士透露,中富证券营业部将在本月底全部正式更名为上海证券。
新闻背景
成立于1999年12月的中富证券原本是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首批专业证券经纪公司之一。2003年8月,德隆以德恒证券的名义从原先的大股东中融创新手中接过了中富证券,并使其成为德隆在2003年后期的重要融资工具。
2004年德隆崩盘后,中富证券非法吸存也被曝光。据悉,中富证券在没有经过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承诺保底收益率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91亿元。2004年证监会委托华融全面托管,并随后宣布进入行政清理程序。2006年8月,上海证券接替华融托管中富证券,并于今年7月收购了其证券类资产。2007年4月,中富证券被证监会正式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责编:韩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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