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桂芳 作者文集
近日,有几则新闻值得关注: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正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双规”审查;二是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过亿,一审被判处死刑。三是温州区委书记带团赴法至今未归。据报道,这几起案件都与房地产有关。
如果往前继续盘点,此类案件其实还有很多,如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湖南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这些令人震惊的腐败大案无不与房地产紧密相连。上至省部级官员,下至县处级甚至更低级别的官员,哪里有贪官,哪里就有诡异的豪宅作伴。
造成楼市腐败之水深不见底的根源,无非有三:一是土地出让。土地招拍挂本是个好政策,可是,寻租之手善于制造信息不对称,某些官员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上暗渡陈仓,譬如缩小公示范围、打时间差擦边球等,真正有时间准备投标的还得是“消息灵通人士”,于是,土地出让价格再次成为开发商和腐败官员手中的橡皮泥。
二是形形色色的审批环节。这里不仅有规划、国土、建设等要害部门,还有房管、工商、税收、交通、环保、卫生防疫、消防、地质勘探、园林、人防等众多机构的审批或备案。恰如某开发商所言:“这些环节哪个打点不好,当官的就会拖。每天上万元贷款利息等着要还,谁拖得起?”审批弹性造就了楼市腐败成本被层层加码。
三是转换土地用途,把工业、商业项目挖掘成住宅项目,虽然土地用途变更的权力掌握在土地规划领导小组手中,但实际决定权相当集中,监管缺陷很容易被开发商“公关”。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性产业,它又具有利益密集型特点,从规划立项到生产销售,还与密集的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事实证明,开发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一些“专家学者”、研究机构以及无良媒体,经常可以联手制造市场假象,滥用话语权。
如何防堵楼市腐败之水,其一,要强化与楼市相关的权力监管,缩小审批自由空间,引入审计机制,约束一把手特权;其二,要加快房地产业的法制化进程。譬如对擅自更改规划做出怎样惩处应有明确规定,对楼市腐败不能“抓大放小”。毕竟,楼市上的猫腻,要么不出事,一出必定是“窝案”。
眼下是楼市调控的关键期、微妙期,楼市腐败问题应引起关注,须知:调控有无效果、房价能否理性回归、楼市能否健康发展等诸多问题,某种意义上也取决于对楼市腐败的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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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