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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引发封闭式基金分红混乱

 

CCTV.com  2009年04月07日 13:4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综合  

  3月28日,融通基金公司旗下基金通乾公布了年报,言之凿凿地表示: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投资运作亏损,根据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通乾年报显示,本期已实现收益 2.17亿元,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元,通乾不分红违反了收益分配条款中“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的规则。

  “无语,我在基金行业已10多年了,看不懂。”3月30日晚,记者就封闭式基金通乾在2008年年报中明确表示不分红一事采访了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他无奈地表示:“只能说我们的基础建设工作还要加强。”

  此举亦引起基民的强烈不满。而就在3月31日凌晨,基金通乾又发了一份年报的补充公告,表示即将分红。在分与不分的转换间,折射出基金分红规则的混乱。

  迅速“变脸”

  仅仅三天的工夫,基金通乾就变脸了。3月31日凌晨,融通基金公司紧急发布了对基金通乾的2008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对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2008年度的已实现收益进行分配,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 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元,共派发现金红利 2亿元。

  为何基金公司“变脸”如此迅速?记者没有从融通基金获得回答,同时负责基金通乾审计的安永华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李地也以忙碌为由拒绝了采访。

  据悉,国家对于封闭式基金分红的规定只有一条,就是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查看基金通乾的合同中对于基金分红的规定,记者发现,《办法》的一条规定已被细分为三条:第一,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年度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第二,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第三,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但仔细分析这三条之间的关系,就有自相矛盾之处了。如果满足第三条:“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那么如何满足第一条,“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的规定?

  而且对于什么是“亏损”,什么是“年度可分配收益”,基金公司也没有明确定义。据悉,融通公司拒绝2008年度分红的理由是,亏损与否是看本期利润,而不是本期已实现收益。(本期已实现收益=本期利润-公允价值)

  “当年已实现净利润为正即当年为盈利,否则为亏损,如果按通乾的理解:净值做到每单位100元,却年年不分红,办法是年底主动吃套,躲过12月31日再解套挣钱。”一基民这样认为。

  “应该主要看净利润,即已实现收益,本期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如果这个为正就可进行分红。”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曾令华告诉记者他的理解。

  拿什么分红

  也许是迫于基民的压力,通乾分红了,而且分出了每10份1元的红利。

  “以什么为标准进行分配,我也没搞清楚。”胡立峰表示,此前他预计,基金通乾如果要进行分红的话,应该是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会计项下的0.0846元的90%进行分红,也就是每10份大概0.8元,但现在通乾是按照“本期已实现收益”进行分红。

  而记者发现,不同基金公司对于拿出哪一部分进行分红的做法并不一致。基金通乾的分法是和鹏华基金旗下的封闭式基金普丰和基金普惠的分法是一样的,即对“本期已实现收益”进行分红。

  而华安基金公司旗下封闭式基金安信却是另一种做法。基金安信2008年的公告是每10份派发现金2.6元,2008 年度分红总额为5.2亿元。

  记者查看安信基金合同对于分红的规定是,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于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实施;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如果按照基金合同中以“基金净收益”为标准来进行分红,就应该拿“本期已实现收益”为标准进行分红,但安信5.2亿元规模的分红显然已经多于本期已实现收益的总额4.3亿元,可见安信是拿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来分红。

  华安基金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的解释是,净利润的90%是基金分红的底线,基金分红的上限是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即未分配利润,但如其中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还需扣除其中的未实现部分),所以基金分红金额在净利润的90%与期末可供分配基金收益间,都是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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